零角度

不一样的体育视角

第722期

法盲巴里奥斯
自抽大嘴巴

巴里奥斯

责任编辑

hula

0

巴里奥斯

一年前,巴里奥斯顶着“巴拉圭神锋”、“德甲超级射手”的美誉驾临广州,和德罗巴一起掀起了中超的巨星时代。如今,在德罗巴、阿内尔卡相继离开后,这个南美人也急不可耐地要离开中国,只可惜性急的他偏偏是个大法盲,在试图打倒恒大俱乐部一耙时,却狠狠抽了自己一个大嘴巴......

个税年考:恒大为他一年支付约4500万

税后年薪670万欧年缴个税约4300万RMB 出场25次所获奖金应缴税约260万

在2011年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第一条就规定了:“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只要从中国境内获取了收入,那么即便是外籍人士,仍然必须按照中国的法律缴纳个人所得税。在本次事件中,广州恒大就是巴里奥斯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需要在公司注册地广州缴纳这部分个人所得税,最后打到巴里奥斯账户中的工资,应该是已经缴税之后剩余的金额。 在针对工资、薪金的税率方面,外籍人员和中国公民一样,根据《个人所得税法》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但与中国公民以每月3500元作为起征点的规定有所不同,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二十九条的规定,外籍人员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还可以增加1300元,按照每月4800元来计算。

巴里奥斯从广州恒大那里获得的收入,大致上可以分成两块:一块是年薪,其金额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所固定;另一块是奖金,巴里奥斯可以每场比赛的具体结果来参与分配俱乐部悬赏的总额。首先来计算年薪这部分的内容,根据德国媒体当初的报道,巴里奥斯在广州恒大的年薪是670万欧元,而且这还是已经缴纳税收之后所获得的收入。那么按照欧元1比8的汇率来计算,巴里奥斯全年的收入相当于5360万元人民币。假如这部分收入在12个月内进行平均支付,每月的税后收入是446.7万元人民币。再假设这部分收入全部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在广州缴纳税收,也就是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那么根据计算,可以倒推出巴里奥斯的每月的税前收入应当是809.7万元。每月需要缴纳的税收是363.0万元,一年下来的纳税总额高达4356.0万元。按照恒大近两个赛季中超“303”、亚冠“6306”的奖金发放制度,巴里奥斯在去年夏天加盟恒大后,亚冠共出场8次(皆为首发,球队5胜1平2负,净胜12球,有两轮晋级奖金),中超首发出场7次(球队6胜1负)、替补出场10次(球队6胜3平1负),巴里奥斯个人获得的奖金总数额约为600万人民币,如所获得全部奖金都按照规定进行纳税,那么去年针对亚冠和中超赛事的应纳税额分别是24.5万元和11.2万元,而今年针对亚冠和中超赛事的应纳税额分别是187.2万元和39.7万元,以上四项合计262.6万元。[详细]

巴里奥斯

法盲巴里奥斯:曲解“合理避税”

借助离岸公司支付签字费实为国际惯例 巴里奥斯曲解合理避税为违法逃税

在巴里奥斯与广州恒大之间的纠纷中,突然冒出了税务方面的争议,也让“避税”这个国际体坛的敏感词被推送到中国球迷的面前。根据巴里奥斯方面的声明,“恒大俱乐部在缴税方面的明显漏洞甚至违法行为,都对我作为一个球员的利益产生了侵害。在我提出终止合同的时候,已经明确指出有境外第三方公司介入了我的所得税事务,这显然与恒大俱乐部有关联。”其实事实部分也并不算太复杂,就是当初在与恒大确定报酬的谈判中,双方签订了两份协议:一份以巴里奥斯个人的名义参与,其所获得的收入则需要按照相应税率在中国境内缴纳个人所得税;另一份则是由巴里奥斯认可的关联公司签订,由于公司设立在被称为“避税天堂”的相应地区,所以这部分收入无须在中国境内缴纳个人所得税。

据了解,目前国际转会市场上存在一惯例,即球员和俱乐部在签约时都会要一笔签字费,或叫安家费。这笔钱并不像工资和奖金一样由俱乐部直接给到个人,而是通过形象代言等第三方渠道来完成支付。去年夏天巴里奥斯和恒大俱乐部签约时,实为签字费的形象代言费合同,巴里奥斯就是与位于避税天堂的西山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即该公司拥有球员100%的形象合同,恒大俱乐部只是将这部分费用打到该公司,由该公司支付给巴里奥斯。

英超55名球员15家球会借离岸公司避税 皆在法律允许范畴内无人无队受罚

由于上述操作手法在客观上降低了税收支出,所以难免会在外界引起到底是“合理避税”还是“违法逃税”的争议。但实际上,根据各国各地区税收制度上的差异来进行商业规划,本来就是个人或者公司在实现利益最大化过程中有可能面临的选择。目前在纳斯达克挂牌交易的多家中国科技企业,其上市公司往往注册于英属维京群岛或者开曼群岛这样的“避税天堂”。包括在香港上市的“恒大地产”(03333),也是一家注册于开曼群岛的公司。

而且,通过离岸公司合理避税长久以来就是欧洲足坛的惯例,2004年,英国媒体曝光55名英超球员通过离岸公司完成避税。因为是根据英国相关法律条款依法办事,尽管被媒体以批评之态曝光,事后这55名球员也没有任何一名球员和所属俱乐部因此受到处罚,更遑论有球员因俱乐部的合理避税行为,改变了合同的状态获得自由身。2010年,英国《独立报》又揭露15家英超球会利用一套名为EFRBS的体系,能够为球员减少缴纳50%的税。这套合法体系当时除了引发英国民众对球员高收入的不满外,也同样没有哪位球员因为俱乐部合理避税行为被揭发,从中获得自由身。[详细]

自抽大嘴巴:即便成功,巴里奥斯也是第一责任人

没搞清投诉受理单位和避税直接受益人 法盲巴里奥斯倒打一耙先砸自己

很难说巴里奥斯在消失近一个月后,用税收的噱头倒打一耙不是受了梅西的启发:梅西将部分原本应该由个人直接获得的收入,转而安排注册在“避税天堂”的相关公司与赞助商签约,从而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在西班牙税务部门看来,这属于偷逃税款的行为,表示要向梅西父子提出起诉。但暂且不论梅西是对是错,至少在这个案例中,出面发难的是西班牙税务部门。与此相对应,广州恒大的行为是否涉及违反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也应该由中国的税务部门和司法部门来确定。至少目前为止,没有任何一个部门宣布广州恒大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至于巴里奥斯将此作为向国际足联进行申辩的唯一理由,恐怕是选择错了方向。

首先,在国际足联所具有的权限范围内,并不包括对于各国税法进行解释乃至具体执行的内容,也就是说,国际足联没有权力针对避税问题进行调查;其次,从国际足坛乃至整个体坛的实践情况来看,职业运动员专门注册公司来收取“形象代言费”的情况比比皆是,倘若国际足联宣布此类行为违反规定,非但会影响到广州恒大和中超联赛,更有可能打破全行业的规则体系。更令人哭笑不得是,在巴里奥斯信中被当做和恒大有“非法勾当”的这个“西山公司”,其实就是巴里奥斯的经纪团队推荐给恒大俱乐部的,恒大俱乐部为防止日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还专门对该公司进行过调查。如今巴里奥斯倒打一耙,最终砸到的很可能是自己。

因为在梅西涉嫌逃税的事件中,受到责任追究的是梅西父子,因为他们是避税行为的直接获益人。在广州恒大与巴里奥斯之间,哪怕真的存在着避税行为,法理上的获益方也是球员而非俱乐部,其中设立在“避税天堂”的第三方公司实际由球员选定,可能降低的税负也是球员个人的所得税,广州恒大最多也就是答应了对方的要求。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即便所谓避税行为被认定为违规或者违法,那么首先应当受到追究的,也应该是巴里奥斯以及他的经纪团队。以此作为擅自告别广州恒大的借口,无论在法理还是情理上恐怕都难有依据。[详细]

结语

巴里奥斯既不懂得好聚好散,也不按法规办事,这位法盲的结局只能是吃不了兜着走。

您认为第722期零度角制作如何?
编辑:hula| 策划:专题组| 撰稿:方律师 | 零度角微博
推出:2013.07.05
体育首页 |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