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体育8月24日报道:
国际举重联合会消息,在国际奥委会对2008年北京奥运会运动员检验样本的重新测试中,15名举重运动员药检结果呈阳性,其中包括三位当时的金牌得主,陈燮霞(女子48公斤级)、刘春红(女子69公斤级)、曹磊(女子75公斤级)。
随后,央视公布了三人所涉禁药的具体情况:三人所服用的违禁药物“生长激素释放肽”(GHRP-2)在08年世界反兴奋剂机构禁用清单中并未明确写明,但属于该清单中被禁止的“肽类激素及其释放因子”之列;而刘春红所服用的西布曲明(sibutramine,一种有减肥效果的刺激剂)则在08年清单中被明确标明为禁药。
这一说法在WADA(世界反兴奋剂协会)2008年公布的禁药名单中得到了验证,sibutramine当时确实已经被明确禁止。根据相关规定,国际举联对这15名运动员处以临时禁赛处罚。
刘春红所涉药物08年已经明确出现在WADA禁药名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