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下称《规划》)指出,强化学前教育规划建设,合理规划和布局幼儿园。严格执行市中心区和县城配套幼儿园建设的规定,建立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三同步”,以及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教育部门统一管理和安排举办幼儿园或委托举办普惠性幼儿园的情况落实检查制度,确保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幼儿园的规划落实;逐年建设一批公办幼儿园,增加公办幼儿园的比例。
据悉,学前教育规范园推进计划是为了有效支撑构建普惠优质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而制定的专项工作。目的是通过制定规范化幼儿园建设计划和扶持政策,明确规范化幼儿园的建设标准和要求,从而成为大力推进规范化幼儿园建设示范。
●南方日报记者 魏金锋 通讯员 王清泉
规范化建设▶▷
至2020年,省规范化幼儿园达95%
《规划》指出,加大公办幼儿园规范化建设力度,确保规范化公办幼儿园全覆盖;强力推进民办幼儿园规范化建设,至2020年,省规范化幼儿园达95%。加大对民办幼儿园和农村幼儿园办园行为监督检查力度,完善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和督学责任区制度,强化规范管理,杜绝“小学化”倾向。
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助制度。县(市、区)制定并实施《认定和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施办法》,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加大学前教育“民办公助”力度,积极支持规范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力争到2018年,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
加强队伍建设▶▷
加大公办幼儿教师补充力度
《规划》指出,提高学前教育办园条件和保教质量。推广先进的学前教育办学经验,整体提升学前教育内涵发展。加快建立科学的学前教育质量评估指导体系,健全幼儿园监管体系,大力推进依法办园。科学合理组织幼儿活动,坚决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行为,严禁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建立学前教育教研指导责任区制度,发挥城区优质幼儿园和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辐射带动作用。积极开展幼儿教育研究,开展办园以及管理等方面的研究,建立常规化教科研工作机制,指导幼儿园开展园本教研。
队伍建设方面,市、县(市、区)两级政府适当合理增加学前教育管理人员、教科研人员配备数量,确保行政、教研各条线均有1名以上的专职人员,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根据《广东省幼儿园编制标准(试行)》,各县(市、区)要加快落实教师编制的步伐,逐步加大公办幼儿教师补充力度,尤其是针对新建的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村级幼儿园,完善教师招聘和转岗,逐步增加公办教师编制,或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解决保教人员不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