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许多家庭都有了私家车,相信大家对驾照也不陌生,但民国时的驾照您见过吗?我藏有一张1948年河南省开封市的《学习汽车驾驶人执照》,其纵12厘米,横8.2厘米,作一折,色浅绿。封面题“中华民国”“学习汽车驾驶人执照”“交通部公路局制”字样,封二为“注意:一、驾驶人驾驶汽车时应遵守汽车驾驶人管理规则及一切公路交通规章。二、学习汽车驾驶人驾驶车辆时应有已领普通或职业驾驶人执照之驾驶人在旁指导监护并遵守在指定路线内驾驶。三、执照只准本人持用,不得转用或顶替。四、执照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应送原登记机关缴销。五、驾驶人须随车携带执照,遇有检查,应即交验。六、驾驶人执照如有损毁或遗失时,须取具保证书至原发机关声请补发。七、驾驶人接到公路总局监理机关通知或传讯时应按时亲自报到,不得迟延。”封三为持照人信息、发照日期和执照有效期,正中上方贴驾驶人免冠大头照,加盖发证机关钢印,下为发证机关“河南省公路局××之章”篆文朱印。封底为“违章记录”,内容分为日期、事由、处分、执行机关,后面都是空栏。
这张驾驶执照与今天所用的驾照在形式上有很大差异,由此照可知:一、彼时驾照由交通部公路局统一印制,各省分别对司机进行培训、考核,并发放钤盖各省公路局印章;二、当时驾照至少分为三种,即学习(相当于实习)照、普通照和职业照,其中学习照使用期限为一年,其间只能在规定的道路驾驶,期满后,须将学习照缴销,并根据个人情况申领普通或职业照;三、不分车型,只要取得了驾照,便可驾驶轿(小、大)车或卡车。
民国时期,汽车尤其是轿车还是个稀罕物,它为权贵所有,且集中在大的城市,如首都、省会等。作为当时河南省的省会,开封就有不少汽车,而司机或实习司机亦集中于此。有趣的是,从这张驾照的领证日期上看,这位司机领证后不久开封便解放了,所以这张驾照没用多久也就作废了。 (张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