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语:印章
本期主持:张喆
在2月8日出版的《北京晚报》上,一条启事引起了外界的注意: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刊登了一则声明,称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不慎遗失财务专用章及法人名章。2月12日上午,记者也联系到了苏小春,他表示:“印章确实仍在我手中。中超公司知道印章并未丢失,只是想通过登报挂失的方式重新制作新的,让我手里的公章作废。”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主持圈点:苏小春可是前足管中心的老臣子,在中国足协和足管中心还没有实行“脱钩改革”前,他其实就是中超公司的财务总监。但2015年,足协在苏小春不知情的情况下召开董事会,把他安排去了总局上班。虽然后来苏小春通过人事仲裁留在了足协,但却被剥夺财务管理的实权。这次中超公司刊登“丢章”启事,就是想让他手里的公章作废,从而把他彻底清理出局。
苏小春与中国足协在整个人事改革过程中涉及的利益和矛盾,恐怕需要遵照相关的法律依据去处理。不过,中超进入“80亿”时代,按说中超公司的管理水平应该可以和国际化的大公司媲美,但居然连财务章和法人章这些对公司无比重要的物件都能随便遗失,显然不合常理。
目前中国各地的基层足协都在搞“脱钩”改革。在改革过程中,如何兼顾公平和效率?有没有人借改革之名,以家长制的作风代替了法制意识,用行政力量随意破坏个人利益?这些恐怕是整个中国体育改革必须正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