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上腿” 不能“先上嘴”
新报讯【记者 赵睿】昨天,中国篮协依照《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纪律处罚规定》第三章第十条之规定,公布了针对江苏肯帝亚俱乐部的处罚决定,总经理史琳杰被通报批评、停赛2场,俱乐部被核减联赛经费2万元。
通知称,上周的苏津之战赛后,江苏队通过观看比赛录像,认为天津队个别球员在防守时使用了非正常篮球动作(伸脚、顶腿等)是导致江苏队几名球员相继受伤甚至停赛的重要原因。在双方俱乐部未能完全沟通的情况下,江苏肯帝亚俱乐部通过官方微博发布相关视频,俱乐部总经理史琳杰借助个人微博、微信发表指责、贬损天津队个别球员的言论,这种做法严重违反了联赛相关管理规定,给联赛造成了负面影响。
中国篮协联赛办公室召开了新闻通气会,负责人士表示,召开这次通气会并不是为了让大家来当法官,也不是为了追加处罚,“我们是希望还原当时的情况,也是促进大家学习的,绝对不是让大家判定这个事情的性质。江苏俱乐部从保护球员身体的角度出发,维护俱乐部利益的出发点是我们理解和接受的。从提高裁判能力的角度出发,提供视频的做法我们也接受,这的确有利于改进裁判工作。为了避免和减少更多的问题出现,从管理者的角度来说提高裁判临场执法能力,该处罚的应该处罚,让非道德的动作在篮球场上绝迹。但是江苏俱乐部擅自利用视频、微博、微信等手段指责天津俱乐部的行为并不可取,影响了联赛的正常秩序,造成了不好的影响,要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