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空中楼阁"造霸王条款 无校园青训难学NBA
在郭艾伦的续约问题上,球迷几乎一边倒地为他鸣不平。其实像郭艾伦这样受制于体制困扰的转会续约并非个例,单在最近几个赛季,就有吴楠、杨力、王汝恒这样的例子。这其中,吴楠引起的关注最多、动静最大。
2012年夏天,吴楠因为和江苏队无法在薪酬上达成一致,加上江苏省体育局不放人、无法转会,最终愤而选择“自废武功”休战两个赛季。这期间,他每个月只拿着体育局和俱乐部不到三千多元的基本工资度日,连还房贷都得靠父母。但幸运的是,吴楠最终还是实现了转会,转投四川队。
吴楠2年不打球最终成功转会,但对于一个运动员来说,黄金生涯又有多少个2年?
和吴楠一样,杨力也曾在2012年夏天拒绝接受江苏队的低价合同,最终也选择休战一个赛季。休战时,杨力靠偶尔打野球为生,没有固定收入的他同样面临着还房贷吃力的情况。和吴楠不同的是,尽管江苏队2013年开出的合同仍然不理想,但杨力最终还是无奈地接受了续约。当时,杨力曾无奈的表示:“我现在岁数也不小了,再闹下去也没什么意思。人有时不得不向现实低头。现在对于我来说,最重要的是保持状态,毕竟球是打一年少一年了。”
如今在四川队效力的王汝恒和吴楠、杨力有相似的经历。13-14赛季,王汝恒因为不满意山东队开出的合同,最终选择休战一个赛季。但随后,山东队更换赞助商,加上山东省体育局放行,这让王汝恒加盟了四川队。
之所以会有这么多的体制内球员受困,除了上文提到的“5+3(改成4+2)条款”外,还有一个真正的罪魁祸首,那就是体制内球员就算履行完了8年合同,想要转会还是得得到体育局的同意,否则还是不行。
根据《篮协注册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符合6种相关条件的运动员才可以向篮协申请长期(自由)交流”。涉及到体制内球员的条件是“人事关系在地方体育局或解放军的,须经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和“现役或最近两年内曾入选各级国家队的,须经所属省级体育局或解放军体育主管部门同意”。站在球员的角度,这个政策近乎于“霸王条款”,因为只要体育局不放人,这一辈子也就无法转会了。那如果退役,过两年复出再转会行吗?答案还是否定的。篮协明文规定不支持“运动员在合同期内为跳槽另一支俱乐部采用‘自我休克’的方式获得自由球员身份”的做法。
实际上,对于目前的中国篮球来说,这样的政策也是不得已而为之。NBA拥有完全开放的转会市场,但在美国,完善的校园篮球体系保证了每年都能向NBA输入众多的青年才俊,整个人才培养体系是一个完整健康的金字塔,根本不用为没有篮球人才而担忧。
但在中国,CBA却是没有塔基的空中楼阁。在校园篮球和职业篮球成断层、俱乐部又没建立起自己的青训体系或者说不想花大钱建立自己的青训体系的情况下,人才培养的任务基本上都交给了要组织球员打全运会、且有财力的地方体育局。正式因为这个原因,才产生了“体制内球员”这样一个尴尬的身份。为了避免各地体育局辛苦培养的人才被市场规律随随便便地挖走,为了避免无人愿意专心培养后备人才的尴尬,篮协才设置了这样的“霸王条款”。
一位CBA联赛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曾这样说道:“体育局、俱乐部培养年轻球员,投入的时间、人力、物力,无法忽视。有俱乐部的人跟我算过,一名出色的年轻球员,从进入联赛到成为绝对主力,需4-5年。如果一名球员在刚刚好用时就成为自由球员,那俱乐部以后还怎么培养年轻球员?所以,中国篮协在制定相关政策时,需要向俱乐部方面倾斜一些。”
“霸王条款”对球员来说也有它的好处,因为可以为球员减少退役后的风险。毕竟不少从小打球的体制内球员文化程度不算太高,而且能靠职业生涯挣的钱养活自己一辈子的人又是少数,很多普通球员都需要体育局的编制,在退役或者重伤之后生活能有保障。
所以,郭艾伦并不只是一个个例。在没有建立起健全的金字塔之前,这样的条款不仅会存在,而且必须存在。这不是篮协的错,也不是俱乐部的错。当然,也并非没有解决的办法。从近期来看,效仿足球,全运会全部改为青年球员参加,体育局对成年球员的依赖就会大大降低,也就不会把成年球员的转会大全紧紧握在手里。同时青年队参加全运会让各地体育局也不敢放松对人才培养的建设。当然前提还是得完善一套健全合理的青年球员流动补偿机制,这是解决眼前燃眉之急的办法之一。
结语:从近期来看,想完全废除原有的篮球培养机制、开放球员自由转会并不现实,郭艾伦也绝对不会是最后一个受困于体制的球员。CBA一心想着学NBA做强做大,但在实现这个目标前,倒不妨先学习美国做好校园篮球的基础建设,让CBA这座“空中楼阁”找到自己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