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乒超联赛运动员注册、交流实施办法中薪酬一栏的说明,中国乒超联赛运动员运动员每个赛季的薪酬总额由基本工资+成绩奖金+赛季奖金三部分组成。其中基本工资系每个运动员的基本收入。如张继科这样的特级运动员的基本工资,为50万元人民币一年,且每年可以有不超过5%的涨幅。这也说明了,为什么乒协公布的张继科合同中,基本工资略高于50万,且小数点后还有两位。
基本工资外,成绩奖金由总出场费和总胜场奖两部分组成。张继科这样的特级运动员,出场费为每场1万元,赢球奖金3.5万元。这在乒协公布的合同图片中,也有如数规定。并且,这是乒协对所有运动员的统一规定,鲁能俱乐部只是照章办事罢了。导致张继科罢赛的,不是基本工资,也不是成绩奖金,而是剩下赛季奖金这一项。
乒协规定,赛季奖金这一项,俱乐部可根据赛季团体成绩以及运动员个人表现,自行确定发放赛季奖金额度。这一模棱两可的说明,让赛季奖金的数额,存在着巨大的想象空间。同时,也导致了鲁能俱乐部视张继科表现再定夺的决定,存在着并不违规的可能。而张继科和其父的不满,也出自于此。
这种类似于阴阳合同的现象,在足球圈中已为人熟知,只不过因为中国足球多年来出现的种种负面丑闻,让中国足协明确规定,所有合同都必须向足协报备,没有报备的奖金合同不受足协认可和保护。但一直缺乏更多关注的乒超联赛,虽然阴阳合同的存在早已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但一直没有得到外界的关注和讨论。但在基本工资和成绩奖金由乒协明码标价的前提下,拉开球员收入差距的,就剩下涉及赛季奖金的这份“阴合同”。
负责乒超的乒羽中心二部部长戴启军表示,在赛季之初,俱乐部确实要上报与队员签订的合作合同,但这份合同只是简单规定出双方是否继续合作、合作期限等基本事宜,以此完成球员注册。但具体涉及每个队员的上场、胜场奖金数字,每个球队的情况不一样,会单独和队员再签订。
在基本工资和成绩奖金没有谈判空间的前提下,私下里,俱乐部和队员会以赛季奖金为明目再商议一份阴合同,对于张继科这样的特级运动员,这份阴合同的数额要比乒超规定的高。阴合同也成了各俱乐部留住明星球员的必杀技。不过这些阴合同,俱乐部并不上交乒羽中心。
以张继科这样的特级运动员为例,仅按照乒协明确规定的底薪加成绩奖金两项相加,单赛季理论上最多可以进账230万元人民币,若再加上属于球员与俱乐部单独协商范畴的赛季奖金,收入就将是更大的数字,据知情人透露有可能达到500万以上。乒协对于薪酬的规定,既保障了非著名运动员的基本权益,又将明星球员的收入还给了市场去决定,不可谓不高明。
但对于吃青春饭的运动员来说,伤病是他们最难以逾越的鸿沟。当伤病袭来,状态下滑,曾经的香饽饽,就有可能滑落到跷跷板上弱势的一侧。此时,要么乖乖听话,任凭俱乐部处置,要么奋起抗争,一向霸气外露的张继科,选择了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