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莫逍遥(网易体育专栏作者)
我坦白,我是一个纯粹的詹黑。所以我很痛苦。就跟《我是歌手》中的颜值冲破地心的韩红,国际政治里欺行霸市的美帝,还有商界外星人马云一样,勒布朗之于我,就是横看竖看不顺眼,他自岿然不动是赢家。
黑无可黑的痛苦
勒布朗刚进联盟,我最爱黑他的三分球。
勒布朗就是一个拼身体的货色,前锋版的大鲨鱼,谁能把内线堵死,谁就能搞定他。拥有魔兽的魔术队,那年可是让我一阵好嗨。今年再看看詹皇的 比赛,我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丫场均三分出手已经达到了职业生涯最高的场均5次。命中率还能稳定在三成五!而过去几年,他甚至还有过单赛季四成命中率 (2012-13赛季)。反正,放投已经肯定不是防守方的正确选项了。对勒布朗来说,随着年龄的增大,更多选择一些轻松的得分方式,是必然结果。现在,扛 炸药包更像是他的核武器,轻易不示人,拿出来就意味着开启毁灭模式。
后来,我黑他的背身单打。巴里亚,一个还没我高,小腰有没有勒布朗的大腿粗的白人后卫,勒布朗居然顶不动他!2米06、120公斤的体重白 长了?可是这个段子到了2013年,不好用了。虽然依然没有穿花蝴蝶步和各种假动作,但凭着身大力不亏和无与伦比的爆发力,就是靠顶你丫的+左右转身,接 翻身跳投或是抹篮,还真成了一绝。问问去年的保罗-乔治,单场被背身打了五个,那酸爽,是不是很正宗!现在,背身已经成为勒布朗的常规攻击手段,老詹甚至 不时站4号位,砖家居然也曾经在评选各位置TOP 10的时候,把他放进大前锋一栏,给予“最佳”封号。
还黑过别的什么,比如防守。如果记性好的话,第一次骑士之旅,勒布朗也被认为是缺乏态度。可现在,他已经成了最佳防守球员的争夺者,一对一能够锁死MVP罗斯的存在。
还有什么?哦对了,罚球。今年命中率刚过七成,职业生涯不过74.4%。可相比奥尼尔,尤其是我的最爱邓肯,这个点黑起来实在是没劲。
当技术层面已经没办法再黑的时候,自然要转向精神层面。
“叛徒”。我曾经用这个字眼来称呼他。
可这个叛徒,居然得到了宽恕,甚至崇拜。被背叛的城市,仍然当他是英雄。人家自己都不在乎绿油油的头顶,还觉得自己墙角挖的好,“浪子回头金不换”我们这些外人还能说什么呢?
谁让这是个结果决定一切的时代。
跟一个连续三年胜率三成左右的球队谈骨气,差不多就等于跟快饿死的人说,地上的东西脏,快别吃了,是一个意思。
别的不说,勒布朗回归,球队胜率已经达到了63.9%,东部第二,不客气的说,还有不小的夺冠希望。而这还只是第一年。
更可气的是,赛季初期勒布朗缺阵8场,骑士队竟然输了7场,球队胜率不到五成,季后赛边缘。他回来之后?立马连胜。救世主的即视感。
再看看失去了勒布朗的热火队。虽说补充了明星前锋鲁尔-邓,捡到了突然大爆发的怀特塞德,最近还弄来了去年的MIP德拉季奇,论阵容平衡和完整甚至强过三巨头时期。但是战绩却跌了20个百分点,从总冠军候选,到挣扎在季后赛边缘。
一切都是因为在天平上加了或者减了一个勒布朗。
我不禁长叹:做黑子难,做勒布朗的黑子更难。
同样的段子,你只能用一年。勒布朗你当自己是圣斗士吗?
为什么黑勒布朗?
其实有时候我也觉得自己变态。这样一个战绩彪炳、技术出色、打法劲爆的家伙,为什么会让我如此讨厌?黑他黑得这么累,这一切都值得吗?
或许,因为勒布朗得到的这一切,显得理所当然。高中时期就被捧为“小皇帝”,进联盟就是巨星待遇,联盟力捧,不断的刷新各种记录,拿MVP,拿总冠军……
篮球的主题不应该是奋斗吗?拼命奋斗,以弱胜强,超越一个个的对手。就好像漫画里那样。
可是勒布朗几乎一开始就站在了世界的顶端——要知道,连乔丹当年也只在第三顺位被选中,乔丹也只是“第三好”!没有人能够在一对一的比拼中 战胜勒布朗。那些能够阻止他、绞杀他的,都是靠一群怪物组成的超级团队。于是,勒布朗成了那个终极BOSS。人人都以打倒他为目标。他就跟东方不败一样, 人人都期待着他失败的那一天。
我们不知不觉忘了,登上极顶的人,也必然经历了常人难以想象的磨难。只是成功太光鲜,我们看到了詹皇的撒镁粉、捧奖杯,却忘记了他也要搬轮胎、举铁疙瘩。
或许,讨厌勒布朗,还因为他太“理智”。
自己办公司、搞投资、和巴菲特谈笑风生这些梗,已经烂了。但无一例外说明,这家伙就是是个商人。
成功商人最牛逼的地方,就在于理智,会算计。
我们都不喜欢过于精明的人,不是吗?
所以他尽量用最小的代价,得到最多的回报。这可以解释他的两次“决定”。最想要总冠军的时候,选择抱团。总冠军无望的时候,回到最能包容支持的老家。勒布朗可不懂什么“霸王乌江自刎”,江东父老也不过是手边筹码。你可以说霸王是英雄,但勒布朗却总是赢家。
这也可以解释,拥有联盟最强得分能力的勒布朗,却醉心于传球。2月25日,勒布朗生涯助攻数超越了皮蓬(6142个),成为锋线球员中最会传球的人。伯德、加内特……这些你能想到的高手,都被踩在了身下。
因为得分传球结合,才是最有效的赢球方式。这也让勒布朗成为一个奇特的“自带体系”球员。无论是在热火还是骑士,他才是进攻的发起者。即使有欧文这样的控卫在,但是如何分配球,还是要勒布朗来经手。这也有了一个无聊的悖论:勒布朗是个团队球员吗?
无论如何,这12年的比赛下来,我倒真的相信,当年面临绝杀机会却传给了马绍尔,结果被黑了好几年时,勒布朗说的话:“我认为那才是正确的方式,最有把握的得分机会。”只是概率在那个时候没有眷顾他。
一个赢的理所当然,走的四平八稳,算的毫厘不差的家伙,那不是李寻欢,也不是张无忌,那是上官金虹,或是霹雳混元手成昆。
讨厌!
或许勒布朗的磁场与我不合,因为《灌篮高手》里,和他一个模子出来的牧绅一,是我最爱的角色之一。
但是无论是黑是蜜,都得承认,勒布朗把天赋带到NBA。他独一无二的打球方式,会让他名垂青史。
所以我更急了。邓肯之后,老鹰、勇士之流,能阻止他吗?勒夫们,又能不能成功的拖他的后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