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与此同时,篮协又打了自己一记响亮的耳光,根据昨晚他们在官网上公布的外籍及港澳台运动员、教练员注册审核公示中,竟然有多达7名外援在未完成注册手续的情况下登场!
当记者就此采访篮协官员时被告之,因为APEC会议篮协今天放假。这就令人啼笑皆非了——罚起俱乐部款来倒是雷厉风行,事关联赛参赛资格的注册程序却后于联赛揭幕迟迟未能裁决,像吴冠希这样手续齐全该上的队员不给上、那些缺少手续不该上场的外援们却上了。
篮协如此胡乱作为,上海男篮终于决定不再隐忍,一纸律师函发向了中国篮协。
“篮协解散”是侮辱?
篮协在处罚通知中写道:2014年11月5日在联赛第二轮上海对山西的比赛中,出现了球迷穿着侮辱主办单位T恤衫的情况,赛区、俱乐部及安保未及时予以制止。
当晚,源深体育馆内确实有相当数量的球迷身着“篮协解散、冠希加油”的T恤,以示对篮协在吴冠希注册事件上不作为、乱作为的抗议,不过如果非要把这上升到侮辱主办方的高度的话,显然颇为牵强。
无论是在哪个国家哪个联赛哪个赛场上,只要不出现人身攻击,球迷对球员、球队乃至主办方的评价和看法一般不会受到制止。如果说“篮协解散”就是侮辱性语言,那么喊“××下课”、“××臭球”算不算一种侮辱?还是涉及篮协才算是“侮辱”?
相比处罚通知的神速出台,闹得沸沸扬扬已有一周时间的吴冠希注册谜案,篮协却依旧还在和稀泥。在最新发布的公告中篮协称:“中国篮协已分别回函上海、北京和奥神,希望各俱乐部从CBA联赛大局出发、从球员利益出发,尽快就此事进行友好协商,妥善解决,让吴冠希能尽快回到赛场上打球。”
看来,吴冠希能不能回到CBA 的赛场上,篮协说了不算呀?
上场外援没工作签证
昨天中国篮协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关于2014-2015CBA联赛外籍及港澳台运动员、教练员注册审核情况公示的通知,根据该公示,截止至11月3日,包括上海队本场比赛对手浙江广厦的霍尔曼和富兰克林在内,有多达7名外援目前还没有工作签证。
按照联赛现行的《关于办理外籍及港澳台运动员、教练员注册工作的程序及要求公示的通知》规定,相关球员需要提供澄清信,护照,工作合同之外还必须持有工作签证和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也就是说,这些没能提交完整手续的外援在并没有完成注册的情况下,都已经于11月1日和2日的CBA联赛首轮中出战,相反,递交了完整注册材料的上海男篮队员吴冠希却被火线告之:不能登场!
更荒唐的是,篮协相关负责人目前并没有指定各队给外援提交工作签证的截止日,也没有明确表示这7名外援会因为暂时没能提交工作签证而禁止参赛。那么问题来了:篮协之前已经发过通知表明所有外援必须提交工作签证才能允许注册,在手续不全的情况下这些外援为什么已经可以出场了呢?没有工作签证的外援之前是如何在篮协完成注册的?此后对于这些没有工作签证的外援和教练将如何处理,是禁止比赛还是会有相关的处罚?对已经参赛的相关场次该怎么处理?这些外援在后面的比赛中还能否出战?篮协对于这些外援提交工作签证的时间有没有截止日的限制?
上海向篮协发律师函
对于这些问题,之前在吴冠希注册手续上严卡上海队的篮管中心运动管理部部长叶庆晖表示:“请联系负责注册的陆永明同志。”陆永明又要求记者先向篮协综合部申请,综合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APEC会议,今天篮协正处于放假状态,所以目前无法协调采访。”陆永明则表示,没有经过部门领导和综合部的同意,无法接受采访。当记者再次试图联系叶庆晖时,后者失去联系。相同的规则,相近的情况,不同的处理,面对外界的疑问还要“踢皮球”,篮协的做法如何能让各界信服?
鉴于遭到篮协种种不公待遇,昨天下午,上海东方篮球俱乐部已经委托代理律师,就中国篮协11月6出具的《关于吴冠希注册资格有关事宜报告及函件的回复》(篮球字[2014]653号)正式向中国篮协发出律师函。
该函分为四个部分,分别就北京奥神退出中国篮协注册、吴冠希与奥神之间的劳动关系解除、吴冠希的球员注册以及奥神所谓的球员“转会”等事宜,详尽阐述了上海队的立场、观点和法律依据,并在律师函最后明确指出“上述不构成对上海东方篮球俱乐部任何权利的放弃,所有权利均在此保留”。
对此举措俱乐部给出的说法是:“1,事件发展到今天的地步,责任在篮协执行规则时的举措失当、前后矛盾,俱乐部希望吴冠希可以尽快上场打球,但更有必要帮助吴冠希维护法律赋予每一名劳动者的基本权利;2,作为CBA联赛的一员,有责任充分尊重并全力维护经CBA联赛委员会正式通过的各项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和完整性;3,俱乐部会继续保持与中国篮协的有效沟通,在规则与法律框架下,促进事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