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健合同纠纷一案持续八个月,从青岛中能与刘健和广州恒大的“口水战”,演变成了青岛中能与中国足协的“死磕”,合同造假、仲裁违规、人为干预、重磅处罚等信息一再冲击人们的眼球,争议并未因处罚决定的公布而结束,围绕该案仍有太多疑团待解,其中涉及篡改和伪造的两份合同是核心核心和焦点。
首先是风暴的起始点和核心——2013年合同,这份合同有效期从2013年12月28日至2017年1月1日,青岛中能坚称与刘健以430万元的高薪签署了这份续约合同,而刘健一再否认并称系青岛中能用2012年合同拼凑而成。从青岛中能披露的“大事记”来看,刘健签约的过程有中能办公室工作人员可作为直接证人,刘健续约的消息在中能队内也不是什么秘密,队员、教练可作为旁证,只不过这些证据的法律效力需要从法律角度去给予合理的认定。刘健认为中能用一份2012版的合同拼凑了2013版合同,但中能称4月10日提供补充鉴定和补充材料的申请后,仲裁委接收申请却在4月11日进行了闪电裁决,失去了提供2011和2012版合同原件等材料的机会。仲裁后,青岛中能又在7月份多次向纪律委员会提交所有合同的原件,纪律委员会复印留存并拍照摄像。正因如此,青岛中能称刘健的“拼凑说”不攻自破,一位中能管理层人士曾激动的表示:“如果合同可以这么容易造假,那我们还和队员谈什么续约,而且何苦开那么高的工资?”
而另一份2010年签署的5年期备案合同,在青岛中能4月底赴中国足协调阅时,发现了被篡改的严重问题,信息披露后中国足协陷入极大被动。这份中国足球推出自由转会制度背景下产生的合同,其签订模式在青岛中能其他队员的备案合同以及其他中超、中甲俱乐部的备案合同中都可以得到体现,即在长期工作合同基础上每年重新约定薪资,后续合同均作为该合同的补充约定。正是这样一份合同,时间从2010年至2014年,被改为2009年至2013年。对此,青岛中能称多次向中国足协反映,一直未得到任何回应。耐人寻味的是,仲裁委在要求中能提交材料时,曾书面要求中能提供2009、2011、2012、2013年合同,却偏偏遗漏了这份合同,而改动后的日期恰恰与刘健的诉求和最后的裁定相吻合。对于何人篡改了这份备案合同,中国足协开始称只有中能调阅过(有消息称,中国足协有关人员后来承认刘健和某俱乐部都曾调阅过),规划法规部负责人言辞肯定,称篡改合同的只能是中能,某足协领导也曾在近期某重要场合称“就是中能篡改了(2010年)合同,去了7、8个人,我们有证据,我是可以负法律责任的!”对此,中能新闻发言人日前回应说:“那就请拿出证据来!有证据为什么不报案?我们去了4个人,持介绍信走正规程序,一开始不让我们查,在三请求才勉强同意,全过程都有注册办工作人员监督,这样的说法太荒谬了!如果证明的确是我们修改的,别说40万,400万、4000万我们也认!”
鉴于中国足协曾有注册办人员因收钱帮俱乐部修改合同而被开除,现在又再次发生自己保管的备案合同被篡改的情况,考虑到本案持续如此之久、争议如此之大、影响如此之广,对篡改或伪造合同这样的焦点问题,如果中国足协没有过硬的证据和合理的解释,恐怕不管怎样祭出“杀威棒”都是无用功,非但不能服众,而且最终损害的只能是自身本就脆弱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