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腿无耻!NBA需出台《科比规则》

主题:请出台《科比规则》——致斯特恩先生的一封信

尊敬的大卫-斯特恩先生:很冒昧给您写这封信,但鉴于我算是您的客户,所以我还是有权利和总裁先生做些交流的吧。我想说的,是关于3月14日湖人VS老鹰末段的那个防守动作。丹特-琼斯对科比的所作所为,在舆论场形成了两个极端,有人说那个“上腿”动作类似于篮球界的“谋杀”,而有人认为那不过体现了一个防守悍将应有的强硬……我却以为,联盟应该严惩这种行为。原因有二——

湖人VS鹰最后时刻,科比右翼起跳,出手投篮;琼斯蹭前一步,伸手封盖,脚搁在科比下方;科比脚扭伤。赛后,科比张口吐槽:“琼斯他‘杰伦-罗斯’了我。”——2000年总决赛第2场,步行者罗斯也是对科比这么一垫脚,科比伤了踝。后来罗斯承认自己是故意这么干的。

超级球星当然得面对严密的防守,但这不代表你可以用下三滥的动作去对付这些球星。故意致对手受伤,事关道德、公正以及联盟的发展。

 
 

严惩“上腿”,事关道德

首先,联盟必须对类似琼斯这样的上腿动作进行严惩,不管恶意与否,当上腿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时,就应推定防守者犯规。也许您会冤枉很多无意恶犯的好人,但比起可能废掉一个科比或者勒布朗的风险来说,前者的代价小得多。何况,既然您一直想把NBA塑造为精英阶层喜闻乐见的联盟,那么这里的对抗方式,就必须都采用正大光明的方式,诸如“上腿”、“击下体”这样的下三滥招数,更应该发生在地痞们的街头群殴中,事关道德,请总裁先生深思。

此外,既然您细微到要让NBA球员们穿衣都要风度翩然、球场上面对裁判的哨声要如小学生一般温顺听话,那么您绝无理由姑息那些连地下黑拳都拒之门外的招数——您得让所有人明白激烈对抗并不等于危险的犯规,联盟也不会鼓励“dirty play wins(肮脏动作赢得比赛)”。比赛应该是公正的,这个赛季你就拿出了打击假摔的政策,不也正是为了保证比赛的公正性吗?[详细]

保护球星,事关联盟发展

其次,最浅显的道理是,这个联盟是球星的联盟,商业性永远是第一位。在您出任总裁的30年里,您一直在强调娱乐性更强的“game”。如果您不能帮球星们最大限度地消除受伤的威胁,那么这个联盟的商业价值也必将受到损害。您最想看到的是——科比、勒布朗、保罗这些家伙用炫目的进攻让观众们度过一个意犹未尽的夜晚,而不是让丹特-琼斯、拉加-贝尔们靠某次恶劣的防守去扬名立万。

您曾设计过很多规则去促进进攻,前几年您甚至判定已经存在了半个多世纪的“手测”为非法防守,无非是为了给进攻方多留出一些空间。那么现在,您更不应该允许时刻会让进攻者产生心理阴影的上脚存在。另外,既然您会对马刺在打热火时故意保留GDP时大动肝火(理由是球星休战伤害了球迷感情),那么有可能废掉球星的犯规更应该让您忧心忡忡。

身为律师的您,设计出一套认定、区分、惩罚类似上脚、黑肘等阴招的规则,绝不是难事——这些动作,可比假摔明显多了。比如,在规则上,如果出现类似危险动作,那么应该直接判罚为犯规。待事后回看录像,由专门设立的委员会予以认定,如果是恶意犯规,那么按照联盟有关恶犯的规定予以惩戒,所不同的是,那些可能直接危及进攻球员职业生涯的动作(如容易导致膝盖、脚踝、背部受伤的动作),联盟应加大处罚力度……[详细]

回放:“肮脏制胜”TOP 5

琼斯给科比的这一脚,老年代其实不鲜见。老马刺鲍文就做过这活;在当年活塞时期的罗德曼、兰比尔、阿奎利眼里,这就是小儿科;老纽约查尔斯-史密斯、麦克丹尼尔这些著名流氓还会来指手画脚,“动作太不细腻了,一点都不阴毒”。以下是我们选出的五大恶人的肮脏制胜,他们不会抡起拳头砸人,但他们的动作极其阴险,比拳头更加恐怖,却总能换来胜利。问题是,如此胜利,您觉得光彩吗?

06-07季那支61胜的太阳,是纳什时代最强的一支太阳。他们没像05和10那样杀到西部决赛,但那时小牛已被黑8,倘若世上没有“斗殴期间离开板凳被停赛”这规矩,倘若他们能就此迈过马刺,真可能拿总冠军。但NBA历史,就是没有倘若这两个字。

兰比尔不仅对男人下手,连女人也不放过。退役后执教底特律震动队,兰比尔出任主帅,老搭档马洪任其助教。某次震动队与火花队交手起了冲突,就在两队女球员互掐之际,兰比尔一声招呼,马洪立时如猛虎下山般杀入人群。事后,马洪信誓旦旦称自己从不打女人,而兰比尔则一脸真诚地说马洪其实是在拉架……拽着火花球员的头发拉架……

不得不说,当时的罗德曼无论是玩小动作的心理成熟度和技艺基本功都还不够火候,以致于在被斯托克顿连连欺负后,罗德曼脑子开始发热。在又一次防挡拆时,决心公开报复斯托克顿的罗德曼一屁股将其拱飞,裁判顿时鸣哨将罗德曼驱逐并禁赛一场,这一变故直接导致爵士3-1淘汰马刺。

72-73季,凯尔特人68胜14负。他们拥有巅峰期的哈夫里切克;他们拥有常规赛MVP、史上头号人肉机器戴夫-考文斯;乔乔-怀特场均20分5篮板6助攻;保罗-西拉斯是NBA最好的蓝领。他们没什么弱点。他们理该夺冠——实际上,接下来的三年,他们拿了两尊冠军:1974、1976。唯独1973,为什么呢?

总有人替鲍文辩解:“作为一个身体天赋太过平凡的球员,鲍文想要在这个联盟立足只能这么做,他也是为生活所迫。”但有人认为他过界了,这不是打篮球而是“谋杀”。无论如何,公道自在人心。

 
 

5、罗伯特-霍里的肘子

07年西部半决赛太阳VS马刺第4场还剩24秒,太阳领先3分,马努上篮不中,马刺用犯规战术,纳什带球过中场,霍里扑上前去,左肩膀靠住呐什,抬左肘就是一下。纳什几乎飞过技术台。如果到此为止,这只是一次普通的暴力事件,但改变历史的是:拉加-贝尔拍马杀来申冤,霍里使肘子顶住贝尔脖子——顺便说句,此事前一年,是贝尔自己拿肘子架科比的脖子——然后就是双方球员哗啦啦折腾成一片。

最后,太阳赢了,和马刺战成2比2;太阳依然多一个主场优势;邓肯在系列赛前3场场均32分15篮板,但第4场因为科特-托马斯的表现,已被限制到21分11篮板;太阳将回凤凰城打第5场;一切都很有利,直到联盟宣布:因为斗殴,霍里停赛第5、6场;太阳的小斯和迪奥因为斗殴期间离开板凳,第5场被停赛。之后的事情众所周知:第五场,太阳丢失两大内线,主场85比88输给马刺,2比3落后;第六场,马刺回到主场,没给太阳留机会,取胜晋级。 [详细]

 

4、比尔-兰比尔的铁肘、黑脚和膝盖

众所周知,底特律坏孩子军团以动作粗野而引得全联盟侧目,而“坏孩子军团”中动作最阴险的首推兰比尔。兰比尔三大法宝:铁肘、黑脚、爱上膝,凭借着这三招的威慑力,他和他的老搭档里克-马洪镇守的内线很少有人敢轻易上篮。魔术师就曾说:“每当你看到兰比尔站在篮下面无表情地看着你,很奇怪,你瞬间就会丧失了上篮得分的欲望,因为没人希望为了得到2分而让自己整个职业生涯都报销。”

趁裁判不注意下黑手只是兰比尔的一方面,他另一方面就是当自己的卑鄙动作把对手激怒后会马上把自己的脸和身子冲着对手靠过去,然后惨叫一声摔倒在地并满地乱滚,裁判不鸣哨就绝不起身。吃了暗亏还被裁判吹哨,那些年,因此情绪失控最终胖揍兰比尔而被驱逐的巨星数不胜数。时间久了,兰比尔不得不整日佩戴面具以保护自己的鼻梁骨。

凯尔特人传奇解说员约翰-莫斯特曾将兰比尔和马洪分别称为“卑鄙先生”和“肮脏先生”。大多数时间,兰比尔更多只是通过自己的赫赫威名来威慑对手,迫使你放弃得分的念头。一旦个别胆大的人真的闯入内线,那么兰比尔就会示意马洪将其直接放倒,而他自己则会趁机神不知鬼不觉赏其两肘。两人一个心思阴狠,一个动作粗野,两人配合向来默契,后来两人还共同教授了一次衣钵弟子,他就是罗德曼。[详细]

 

3、约翰-斯托克顿的“爱抚”

在罗德曼看来,斯托克顿是NBA最卑鄙也是最伪善的家伙。他在《我行我素》一书中写道:“如果你对NBA所有球员进行调查,问他们谁是NBA打球最脏的后卫?你猜他们会回答什么?他们很可能都会说是斯托克顿,可是外界没有人会猜到是他。因为斯托克顿总装出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

斯托克顿进入NBA后,相比于其在挡拆和助攻方面的才华,他在阴损刁钻的小动作方面无师自通的天赋被人们发现的更早。顶膝盖、踩脚面、踹脚踝……这些小个子会玩的把戏他自然无一不精,但他最擅长的却是“爱抚”对手的私处,尤其是大个子球员,和爵士一场比赛下来,阴囊浮肿是家常便饭。话说罗德曼从活塞转会到马刺后,本以为自己的修为已然登堂入室,但直到94年季后赛首轮碰到斯托克顿后,他才明白什么叫山外有山。

首场马刺大胜,第2场开始,罗德曼便发现了斯托克顿的厉害。抢篮板时,你在上面摘板他在下面摘“桃”,让你吃尽苦头还难以言说;打挡拆时,斯托克顿要么偷偷在罗德曼的胳肢窝下挥肘,要么就用抬起铁膝顶罗德曼的裆部。最令罗德曼气氛的是,斯托克顿还总扮可怜相。罗德曼稍用阴招回击,斯托克顿马上就会惨叫横飞……[详细]

2、戴夫-德布歇的钢铁掩护

73年东部决赛第3场对尼克斯,绿军跟尼克斯打到1比1;第3场绿军一度落后15分,当分差追到2分时,出了以下事件:波士顿王牌、队史得分王、当时NBA最好的前锋哈夫里切克防比尔-布拉德利跑位,遇到了纽约内线德布歇的钢铁掩护。

德布歇后来承认:“哈夫里切克没看见我……撞得太厉害了,我都往后退了。”但波士顿媒体一直认为,德布歇是蓄意的。用当时媒体的话说,“哪怕不是蓄意吧,纽约人打球就是想让对方受伤的!”哈夫里切克在这次碰撞后,右肩、右胸、右后颈肌肉全部重伤。接下来的系列赛,他右半边身子基本废了。之后:第4场,哈夫里切克没上,纽约双加时赢,3比1领先;第5场,哈夫里切克带伤出阵,18分;第6场,9分;第7场,4分……“当我需要肩膀时,就觉得他都不存在了。”哈夫里切克说。

——补充一下。在受伤那场,哈夫里切克29分;受伤前两场,他26分和21分。如果,仅仅是如果:他没有受伤;他能出战第四场;他在后三场里不会合计只得31分这么惨淡,1973年的纽约是否还迈得过凯尔特人、最后总决赛击败湖人夺冠呢?但这一切的可能性,在德布歇那凶猛一撞里,已经烟消云散了。[详细]

1、布鲁斯-鲍文的黑脚

05年马刺VS篮网。末节,37分钟砍下43分的卡特在一次投篮不中后离奇摔倒,随后便一跃而起疯了似的追打鲍文,一边追还一边喊叫着要敲断鲍文那该死的腿。而鲍文却像一个孤苦无依的可怜虫一样躲到了裁判身后。裁判没有迟疑,直接驱逐了卡特。这是卡特生涯第一次被驱逐出场。一向球风优雅、风度翩翩的卡特为何会突然发疯一样追打对手?原因很简单,在那次进攻时,当卡特刚跳起投篮的那一瞬间,鲍文的脚突然和卡特缠在了一起。身子尚在空中卡特自然顿时重心失控并摔了下来。

被联盟头号恶棍鲍文暗算一下就气成这个样子?卡特的心胸似乎忒小了一点。但事实上,如果你熟悉鲍文的伸黑脚、下拌子的历史,你会发现,卡特绝对是其头号受害者。在那之前,01年和04年,卡特已两度折在这招之下,第一次休战了3场,第二次休战了6场。有了这两次前车之鉴,早就对鲍文心存防备的卡特才避免了第三度脚踝扭伤,但即便如此,还是摔了个尴尬之极的狗啃吃……[详细]

历史:大卫-斯特恩的“遗产”

2014年2月1日,大卫-斯特恩将正式退休,从他接掌NBA到离开这个舞台,整整30年。他在比赛规则上,做出过不少改革。一方面是为了和FIBA接轨,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让NBA的比赛变得更加公平,更有观赏性,现在,他会否出台《科比规则》,将此规则作为自己最后的“遗产”呢?

底特律活塞“放掉乔丹,死防其他4个人”的“乔丹法则”更为球迷所熟知。

90年代,中锋盛世。罗宾逊、大梦、尤因交相辉映,另一个人的异军突起却杀了斯特恩一个措手不及。于是……

当鲨鱼已无人能当,斯特恩制定了一个引起争议的规则……

90年代,经常能看到防守方手直接放在进攻方背部或者腰部,通过这个动作来判断,或者阻挡进攻方下一步的进攻选择。

“打假”之后,斯特恩会不会出台《科比规则》呢?

 
 

1、80年代第一刀,真正的乔丹法则

上世纪80年代初期,NBA还是一个美国本土联赛,超级巨星们总能够凭借个人能力统治球场,比如“前板狂人”摩西-马龙、“J博士”欧文,当然还有“魔术师”约翰逊和“大鸟”伯德率领湖人队和凯尔特人队长达十余年的巅峰对决,那时候的NBA常被指责竞技性不够,斯特恩上任之后一直在致力于通过逐步完善篮球规则,避免过于强大的个人能力直接左右比赛结果。于是和斯特恩同年走上NBA舞台的“篮球之神”迈克尔-乔丹因为他的超强实力,成为了第一个“试验品”。

《弧顶孤立法则》诞生于1988年,该法则内容是:如果进攻队在圈顶外或无球一侧放置3名或3名以上的队员,应宣判该球队违例,球权交给防守方。这条规则诞生伊始就被称为“乔丹规则”,因为在公牛队全体球员拉开给乔丹持球单打的时候(当时联盟规则上还不允许区域联防),乔丹总能用各种各样的办法击垮对方防线。[详细]

 

2、90年代,从合理冲撞区到背身5秒

奥尼尔,新秀赛季砸碎了三块篮板,单场送过15次封盖,超级中锋似乎是专门为他而生的词。一开始为了让奥尼尔这批内线巨星们尽情表演,联盟设立了合理冲撞区,以篮筐为圆心,4英尺(约为1.2米)为半径画出半圆,在此区域内,只要防守方与进攻方出现身体接触,无论是否移动,都会被吹防守犯规。同时为避免最后时刻对手不断将无球在手的奥尼尔送上罚球线,斯特恩还特别规定:比赛最后2分钟对无球球员犯规将判罚1罚1掷。

中锋位置上,奥尼尔改变了关于三秒区的一切,大前锋位置上,另一名球员也在颠覆历史,巴克利也许是历史上背打最强悍的球员,关于他的进攻有一个夸张的形容,“巴克利能在一次进攻中用23秒的时间撅着屁股一路推进到三秒区,最后1秒挤开防守球员将球放进篮筐。”于是斯特恩再度修改规则,规定在罚球线延长区域以下,背身单打超过5秒判罚违例失去球权。也有一说这一规则是为了同样具有超强背身单打能力的传奇控卫马克-杰克逊而设,但不管是为谁设置的这个规则,斯特恩改变规则的初衷都是为了让比赛更加流畅,尽量减少一名球员过多持球,增强NBA比赛的观赏性。[详细]

3、21世纪初,恢复联防,限制内线,增加得分

2001-02赛季,斯特恩宣布允许区域联防,这一规则的出台一度引起了包括球员、教练,媒体在内的极大争议,因为过去数十年时间里,NBA的魅力就在于超级球星的一对一时的精彩表现。而事实上,斯特恩改变这一规则不仅是为了和国际接轨,也是恢复了NBA创建时的初衷,67年前NBA问世,基础的5条规则中最后一条就是——允许区域联防。

为了不让比赛因为区域联防失去观赏性,斯特恩同时出台了防守3秒违例(这让NBA的区域联防和FIBA的区域联防产生了根本性的区别),内容是“防守球员不得在三秒区内停留超过三秒,否则被判一次罚球+对手边线发球继续进攻。”这一规则的出台是为了避免内线过于拥挤,让外线球员能有更多突破的空间,完成一系列精彩绝伦的空中动作。该规则的诞生背景则是当时联盟刚刚从98-99赛季的停摆危机中恢复过来,联盟急需一些改变让比赛更加好看,吸引到更多的球迷。[详细]

4、经典防守姿态遭禁,04年的《No Handcheck Rule》

2004年斯特恩出台《No Handcheck Rule》,其内容是:在罚球区前,对突破前进者(意为面框进攻者)不能进行任何手上的顶触和干扰,否则被判犯规。这一规定和著名的NBA圆柱体法(在球员持球进攻时,有权拥有他所在位置以及身体范围内的空间,防守球员侵入该球员圆柱体范围并产生身体接触,即是犯规)则相辅相成。

员背筐时防守球员只能用前臂顶防而不能用手,否则被判犯规。就是为了限制这样的强悍防守,但斯特恩认为仅修改背身防守细则还不够,于是10年后,他出台这条著名的《No Handcheck Rule》,让那些擅长突破的外线球员彻底放下了对对方强悍个人防守的担忧,也间接打造了韦德、帕克这一批联盟顶尖的半场阵地突击手。[详细]

5、强调裁判权威,增强比赛公正性

历经如此之多的规则修改,才有了近几个赛季进攻节奏极快,内线球员被压制,外线球员主宰联盟的NBA联赛,这是斯特恩执掌联盟近30年希望看到的局面,NBA全球化策略的不断突破也证明了斯特恩的诸多变革都迎合了球迷们的心理需求,所以在近几年时间里斯特恩并没有针对某位,或者某一类球员做出规则上的重大修改,反而是在比赛细节上开始追求真正的公平。

本赛季开始之后,斯特恩开始重处假摔行为,,赛季开始前NBA官方就公布了处罚的相关细则,并附带了可能被认定为假摔动作的视频录像,必须承认,在过去很多年时间里假摔一直都是进攻球员挥之不去的梦魇,各种体毛级的倒地让科比、勒布朗们苦不堪言,所以在新赛季开始,篮网的雷吉-埃文斯吃到NBA历史上第一张假摔罚单之后这一行为已经得到有力的控制,尽管还有不少球员在触碰这条高压线,但斯特恩不断发出的警告性和罚单在某种程度上已经起到了净化比赛的作用,他所做的这一切只有一个目的,为了保证比赛的公平性。[详细]

延伸:用规则保护球员,NBA可学习FIFA

制定规则保护球员,在竞技体育中是件常见的事情。世界第一运动足球,就曾制定了背后铲球犯规和肘击犯规,来保护球员。在这方面,NBA可以借鉴。

背后铲球,容易对球员生涯造成严重伤害,FIFA制定规则,以保护球员

为了保护球员,不管你有意无意,只要这么做了,你就犯规

 
 

背后铲球犯规(Tackle From Behind)

在科比宣布以高中生身份参加NBA选秀一年前,足坛一位伟大的前锋宣布退役,他就是荷兰人范巴斯滕。1992年,处于28岁巅峰期的巴斯滕脚踝被铲受伤,历经几次大手术后在1993年复出,在复出后的第一场比赛中又遭到马赛后卫凶狠铲截,旧伤复发,无奈只能在两年后挂靴。直至今日,范巴斯滕依然要遭受脚踝旧疾为他带来的伤痛。

前FIFA主席阿维兰热曾在受访时提到范·巴斯滕,“他有可能不能再踢球了,这种情况不能再发生,因此,我们必须修改规则”。

在随后的1998年世界杯上,FIFA就正式出台了严惩背后铲球的规则,其目的正是保护像巴斯滕这样才华横溢的进攻球员免受拦截者无尽的黑脚。 [详细]

 

肘击犯规(Elbow Attack)

也许另外一个例子能更好的说明NBA必须严惩黒脚这种行径,2010年世界杯,FIFA明确严禁肘击,即使这一动作是为了保证自身平衡所必须的行为。

从运动学角度看,人在跳起时手臂会自然张开,保证躯干在空中的平衡,但在足球运动中,这一动作被很多球员有意无意的变成了肘击对手的掩护,为了严惩这一极具伤害性的动作,FIFA采用了杀无赦的方式,无论你是有意无意,只要扬起手臂,轻则黄牌,重则罚下。在那届世界杯法国VS南非的比赛中,法国队古尔库夫就因为肘击对手被出示红牌,在他之前瑞士队的贝赫拉米成为了新规的第一个中招者。

现代足球规则稳定后,为了更好的保护进攻球员,令比赛更加精彩,国际足联一直在做着努力,严惩背后铲人和肘击就是最好的两个例子。此外对于某些危险动作,即使是无意的,或是自我伤害性的(比如在较低的位置用头去顶球),FIFA也同样明令禁止,这有效地遏制了足球的危险性,降低了明星球员的受伤率,继而提升了比赛观赏性。[详细]

   如果连季后赛都进不去,今年的湖人,肯定是个笑话。问题是,在科比被琼斯伤害之后,假如湖人因为科比伤停而无缘季后赛,那么,对NBA和斯特恩来说,就是一个悲剧了。
网易NBA专题往期回顾    
编辑:黄宇 | 设计:李芸、张增辉 | 时间:2013.03.18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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