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体育2月28日报道:
北京时间17点,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AS)通过其官方网站发布媒体通告,对“孙杨案”作出了宣判。孙杨被判以禁赛八年的处罚,即日起开始执行。
原文全文翻译如下:
国际体育仲裁法院赞同国际反兴奋剂组织(WADA)对孙杨和国际泳联(FINA)提起的诉讼。作为结果,孙杨(运动员)被判处八年禁赛处罚,从CAS的判决即日起开始执行。
2018年9月,在孙杨的住所内发生了一次充满争端的反兴奋剂检测,检测最终没能顺利完成。这个问题起初被反映到了国际泳联反兴奋剂委员会(FINA DP),委员会认为,WADA所采用的反兴奋剂行为准则《检测和调查国际标准(ISTI)》没有被检测人员很好地遵守。因此,FINA DP认定,这次采集是不具备效力的。FINA据此判定,孙杨的行为不构成违反反兴奋剂条例。
WADA向CAS对这一判决提出了上诉,主张孙杨故意拒绝提供样本,请求对孙杨处以最短2年最长8年的禁赛的处罚。
关于这次上诉的仲裁由CAS的法官组成的一个委员会负责,其人员包括:弗兰科-弗拉蒂尼(意大利)、罗马诺-F-苏比奥托(比利时、英国)和菲利普-桑德斯(英国),2019年11月15日听证会开庭。在当事人的申请下,听证会向大众公开。
CAS委员会一致同意,运动员违反了FINA反兴奋剂条例2.5(扰乱反兴奋剂检测的任意一部分)。尤其是,委员会认为负责反兴奋剂检测的人员的行为符合ISTI的所有相关要求。更明确的一点在于,运动员没能提供强有力的理由来证明,他出于认为采样不符合ISTI的相关规定就毁坏样本容器并终止反兴奋剂检测的做法,是正当的。正如委员会所指出的,在提供样本后对检测人员的资质提出质疑,同时保持检测官员所持有样本的完整性,是一回事;而在长时间的交流和收到了有关后果的警告之后,依然采取行动破坏样本容器,进而使得样本被拿来进行进一步检测的可能性被清零,又是另外一回事。
考虑到2014年6月时运动员被判首次违反反兴奋剂条例(ADRV),根据FINA反兴奋剂条例10.7.1,运动员因第二次违反反兴奋剂条例被CAS判处八年禁赛,即日起开始执行。
考虑到:(1)FINA在起诉孙杨时没有对他施以暂时禁赛处罚;(2)在2018年9月前后短时间内进行的兴奋剂检测结果为阴;(3)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在2018年9月4日后(包括在2019年7月韩国光州世锦赛期间)运动员服用了兴奋剂,运动员在CAS的判决之前所取得的成绩将不会被剥夺。
除非有当事人认为应该对仲裁判决书保密,其将会在几天内被发布到CAS的官方网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