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体育12月31日报道:
根据中国足协今日发布的通知,近一个月来关于“限薪令”的问题终于尘埃落定,其中对于国内球员的薪资限制基本与之前所说“1000万元人民币+20%国脚浮动”没有太大差别。
国内球员薪资限制细则如下:
1.中超联赛国内球员与俱乐部新签署(2019年11月20日之后签订)的所有薪酬合同每年税前总额不得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包括但不限于签字费、肖像权、房产、车辆、股票、债券等;
2.入选国家队的球员在此基础上浮20%,即与俱乐部新签署(2019年11月20日之后签订)的所有薪酬合同每年税前总额不得超过1200万元人民币,国家队球员以当年世界杯、亚洲杯及世界杯预选赛、亚洲杯预选赛的每场最终报名名单为准;
3.球员与俱乐部以外第三方签署的所有商业合同,需经中国足协或中国足协授权机构进行认定,流程包括:
(1)球员或俱乐部需向中国足协或中国足协授权机构进行商业代言合同备案;
(2)球员或俱乐部需向中国足协或中国足协授权机构提供证明,证明商业合同与俱乐部或所代言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中国足协或中国足协授权机构成立专项委员会判定商业合同费用是否合理。如不合理,该合同金额将被计入球员薪酬总额。
4.该薪酬标准不包含中超、中甲、中乙俱乐部财务约定指标(2019-2021)中规定的奖金。
从规定中可以看到,对于外界普遍担心的俱乐部以各类变相收入绕过足协的薪资限制,足协新政都有明确的规定和监管,但是能否真正落实到位仍需进一步观察。另一方面,由于入籍球员转会注册时将视同国内球员,所以他们的薪资标准也与国内球员相同,所以某些外援想通过入籍中国拿高薪的愿望基本泡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