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中国篮球协会
二、竞赛日期和承办单位:
男子:分为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2018年8月5日-11日分别在山西长治、齐齐哈尔、宁夏灵武、湖北十堰四个赛区举行。
第二阶段:A组四强赛分别于2018年10月4日-7日、2018年10月10日-13日在浙江舟山、四川绵竹两个赛区举行;与CUBA对抗赛计划于2018年10月21日-27日举行,地点待定;B、C、D组于2018年10月4日-11日分别在浙江嘉兴、江西鹰潭贵溪市、秦皇岛三个赛区举行。
女子:分为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2018年7月8日-14日分别在辽宁大石桥和湖北潜江两个赛区举行。
第二阶段:A组四强赛分别于2018年9月2日-5日、2018年9月8日-11日分别在河南漯河、四川遂宁两个赛区举行;与CUBA对抗赛计划于2018年10月20日-26日,地点待定;B组于2018年9月2日-9月9日分别在浙江舟山、江苏连云港赛区举行。
三、参加单位及分组
(一)组别划分
男子:第一阶段
2018年全国(U19)青年联赛前32名球队获得参加2018年全国(U21)锦标赛资格。按照青年联赛决赛阶段的排名前16名为A组,17名以后为B组。均按蛇形排列分为A1、A2;B1、B2四个小组。
女子:第一阶段
2018年全国(U19)青年联赛前16名球队获得参加2018年全国(U21)锦标赛资格。按照青年联赛决赛阶段的排名前8名为A组,9-16名分为B组。如果参赛队伍不足16支,将邀请其他系统适龄队伍参赛。
(二)参加单位及比赛地点
男子:
第一阶段:
山西长治赛区(A1组)
齐齐哈尔赛区(A2组)
宁夏灵武赛区(B1组)
湖北十堰赛区(B2组)
第二阶段:
浙江舟山赛区 (四强赛第一站决1-4名):第一阶段A1、A2组前两名进行比赛。
四川绵竹赛区 (四强赛第二站决1-4名):第一阶段A1、A2组前两名进行比赛。
浙江嘉兴赛区(B组决5-12名):第一阶段A1、A2各组3-6名进行比赛。
江西鹰潭贵溪赛区(C组决13-20名):第一阶段A1、A2各组7-8名以及B1、B2各组前2名进行比赛。
秦皇岛赛区(D组决21-32名):第一阶段B1、B2各组3-8名进行比赛。
女子:
第一阶段:
辽宁大石桥赛区(A组)
湖北潜江赛区 (B组)
第二阶段:
河南漯河赛区 (四强赛第一站决1-4名):第一阶段A组前4名进行比赛。
四川遂宁赛区 (四强赛第二站决1-4名):第一阶段A组前4名进行比赛。
浙江舟山赛区 (B组决5-10名):第一阶段A组5-8名以及B组1-2名进行比赛。
江苏连云港赛区(B组决11-16名):第一阶段B组3-8名进行比赛。
四、竞赛办法
(一)比赛办法
分两个阶段分别进行比赛。
第一阶段:采用单循环赛制进行,每队每天进行一场比赛(共七天)。
第二阶段:
男子四强赛以及女子四强赛采用单循环加名次赛按照两站比赛总积分决出名次(比赛天数为每站四天);
男子5-12名、13-20名采用单循环赛制决出名次(共七天);
男子21-32名采用分组循环交叉淘汰赛制决出名次(共七天);
女子5-10名、11-16名采用单循环交叉淘汰制决出名次(共七天);
(二)运动员人数不足的处理细则
1、赛前联席会必须确认10-12名参赛名单,此参赛名单必须为合格参赛队员名单即:符合相关注册要求且无伤病影响,可以全程参加此次比赛的球员。
2、如赛前联席会确认合格参赛队员在此次赛会制比赛或训练受伤无法继续参赛,可在注册报名的16人大名单中调整。
3、如赛前联席会确认合格参赛队员后,在赛会期间队员再次发生伤病,使合格参赛队员不足10人且无队员可以替换的,则按参赛队员不足10人情况处理,计成绩不计名次。
(三)比赛采用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篮球规则》及国际篮联最新规则解释,并执行以下特殊规定:
1、上、下半时之间休息时间为10分钟。
2、每队必须分成两组各6名运动员参加第一、二节比赛。如某队由于比赛期间受伤不足10人,由
对方教练挑选队员上场参加第二节比赛。第三、第四节上场队员可自由组织。
(四)男、女第二阶段比赛期间将进行单项挑战赛,办法另行通知。
(五)比赛用球由赛区提供。
五、参赛办法
(一)报名人数:每队可报领队1人,医生1人,教练员1名,助理教练1名,运动员16名。赛区负责接待16人(运动员12人,教练组4人)。赛前如出现伤病,只能在报名表16名运动员中替换,赛前联席会上确定其中12名运动员参赛。确认参赛运动员名单、号码后,不得更改。
(二)运动员条件:
1、年龄规定: 男子运动员年龄为19-21周岁(即1997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者)之间 ,其中参赛12人名单中19岁队员不少于4名;女子21周岁以下均可报名。
2、在成年队注册的适龄运动员,可以参加青年篮球锦标赛。
3、教育系统的参赛运动员须通过教育部学生体协的资格审核,体育系统的参赛运动员须符合中国篮协注册相关规定并通过注册资格审核。
六、排定名次办法
根据中国篮协最新审定的《篮球规则》排定名次。
七、奖励办法
(一)第二阶段获前16名的队伍颁发成绩证书。
(二)各赛区评选出本赛区“最佳得分”、“最佳三分球投手”、“最佳篮板球”、“最佳助攻”、“最佳抢断”、“最佳扣篮”、“最佳盖帽”等单项技术统计第一名奖项,分别给予奖励,奖品、奖杯和证书由各赛区提供。
(三)各赛区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1名,“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员每队各1名,“体育道德风尚奖”裁判员2名,按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办法执行, 奖品、奖杯和证书由各赛区提供。
(四)各赛区评选出本赛区“最有价值球员”,奖状由赛区提供。
(五)各赛区由裁判员集体投票评选出“最佳教练员”,奖状由赛区提供。
八、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于赛前30天开始,赛前20天截止。各队须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传真至中国篮协青少部(010-51696021)和赛区,并将运动员电子版照片发给赛区的竞赛部门,以便制作秩序册。赛区
的补充通知于赛前15天到中国篮协官网下载。
(二)凡报名参赛单位, 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撤回或中途提前退赛。如因特殊情况不参加比赛的,必须在赛前15天报中国篮球协会批准。否则,本年度及下一年度不予安排比赛。
(三)报到、离开时间:运动队、技术代表、裁判长报到、离开时间实行前二后一制。副裁判长和裁判员报到、离开时间实行前一后一制。
(四)运动队每人每天自交食宿费180元(不得收取管理费,不足部分由赛区补贴),赛区负责接待16人,超编人员食宿费自理。
(五)报名表上的球员号码即为参赛号码,抵达赛区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
(六)参赛人员(含领队、教练、医生等教练组所有成员)须由球队所在单位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各单位在报名时须同时提交保险单据复印件。
九、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裁判员由中国篮球协会选派;辅助裁判员由赛区选派。
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等按《全国篮球竞赛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每场比赛赛区需安排仲裁录像。
十、其他
(一)比赛名称:各赛区比赛名称为“2018年全国(U21)青年篮球锦标赛(XX赛区)”。
(二)比赛服装:每队须有两种不同颜色(其中一套为白色)、号码清晰的比赛服装(在报名表上注明),并严格按最新《篮球规则》中的有关规定执行。赛前联席会检查比赛服装,不合格者必须修改合格后,方允许参赛。
(三)记录台:各赛区通过培训,选派二级和二级以上裁判员担任各场次的记录台工作。临场工作按《篮球规则》规定执行,由临场技术代表监管。
(四)技术统计:各赛区须使用主办单位统一规定的技术统计软件对本赛区的全部比赛进行技术统计,技术统计负责人应是经协会培训合格并持有上岗证的人员。技术统计每场比赛结束后及时送交运动队和新闻单位,并向主办单位(官网:www.cba.gov.cn)传输成绩和技术统计数据。
(五)成绩资料:比赛结束后一周内,各赛区须将秩序册、成绩册连同技术统计和赛区工作总结、裁判工作总结邮寄至中国篮协青少部存档(并发电子邮件,邮箱地址:cbaqingshaobu@126.com)。
(六)专题学习:各赛区赛前需安排一次全体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参加的专题学习。由技术代表、裁判长主讲的《篮球规则》及国际篮联最新规则解释的规则讲解课,以及赛风赛纪专项学习。
十一、本规程由主办单位中国篮球协会负责解释修改。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