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协字〔2018〕105号
各参赛运动队:
2018年3月全国女篮青年联赛预赛即将开始。为扩大参赛队伍数量,为更多的优秀青年篮球运动员提供高水平参赛机会,经研究将今年的全国女篮青年联赛的参赛资格作为青年联赛改革的试点,在参赛和注册政策上进一步放开,具体内容如下:
一、俱乐部青年队、省青年队、学校队、体校队、体院队的适龄队员均可报名。
二、未在中国篮协青年队注册系统中注册的适龄运动员可采用备案制,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出生证明、学籍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意外伤害保险即可在中国篮球协会技术部青少年注册系统中备案。备案完成后即可参加比赛。
三、在队伍的组建上,既可采取俱乐部之间、省青年队之间、俱乐部和省青年队联合组队的方式参赛,也可采取俱乐部队省队与学校联合组队的方式。
四、为了保证青年联赛的竞赛质量,既吸引和鼓励更多的适龄队员参赛又保障各省、俱乐部在青年队后备人才的投入。现规定报名的参赛队伍中凡在青年队正式注册人数超过8人的,计成绩和名次,未超过8人的计成绩不计名次。
特此致函。
中国篮球协会
2018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