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春节期间,佛冈警方切实履行公安机关职责,加大安保措施力度,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魏亚男 朱小珊 摄 |
南方日报讯 (记者/魏亚男 通讯员/朱小珊)近日,记者从佛冈县公安局获悉,2018年春节期间,佛冈警方切实履行公安机关职责,全面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加大安保措施力度,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努力为全县人民欢度节日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据统计,在2018年春节期间,佛冈县接处警情况相较去年同期下降(数据统计范围:2月15日至21日):刑事类警情共18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8.18%;治安类警情共46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39.39%;交通类警情共224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4.68%;两抢类警情共2起,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71.43%。
开展巡逻防控保安全
在巡逻防控中,佛冈县公安局合理调整警力,科学部署,对巡逻工作提出了严格具体的要求。同时根据节日期间县城、乡镇的具体情况,合理调整巡逻次数和巡逻路线,做到主动出击,解群众之难。
在安保勤务中,执勤人员提前到达春节活动现场进行交通疏导、维持秩序,时刻提高警惕,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精神状态,规范执法,文明执勤,圆满地完成了2018年县府广场民间民俗表演和2018年汤塘镇乡村春晚安保工作。
严防烟花爆竹安全事故
从2月17日晚起,佛冈县公安局联合县消防、安监、供销等部门,开展查处非法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集中清查行动。
2月17日晚,集中清查行动由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钟国培带队。行动组兵分两路,一路对县城振兴路、环城路等主要路段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商铺、移动摊贩进行清查,一路对潖江河两岸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离和教育。
行动中,共出动警力80多人次,共清查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点26个,劝离和教育非法燃放烟花爆竹人员126人次,收缴烟花爆竹一批,其中9人因屡教不改被依法传唤到县公安局接受批评、教育。
打击诈骗犯罪严查交通违法
此外,佛冈警方还通报了数起春节期间查处的典型案例。2月15日,佛冈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民警在佛冈县石角镇环城西路某旅馆成功抓获涉嫌诈骗的在逃人员陈某银。
经城南派出所值班民警核查,该在逃人员陈某银(女,49岁,佛冈县人)因曾伙同他人通过骗婚方式对他人进行诈骗,被广州市公安局从化分局追逃。目前陈某银已移交广州市公安局从化分局处理。
2月21日,佛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学田中队执勤交警在辖区疏导车辆时,发现一辆车辆号牌为粤R05××1的面包车有可疑,当即拦截该车进行检查,打开车门发现,原本核定载客8人的面包车,实载13人,存在超员的违法行为,交警当场暂扣其车辆,并将驾驶人杨某玲(女,38岁,英德人)依法传唤到学田中队接受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