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调查事实不清。争议主要在于,拉拉队是否进入比赛场地、有没有拍打篮架。
现场视频清晰地显示,拉拉队最靠前的队员也与篮架底座平行的,并未违规。再退一步,场上发生任何情况,都由裁判、技术代表和比赛监督处置,哪轮得着客队教练组成员亲自上阵?
按照篮协的说法,江苏队领队等人员几次通过技术代表向赛区反映情况,但问题没有得到及时、有效解决。为什么?最大的可能是,拉拉队的做法并不违规,因此包括金哨杨茂功在内的裁判组才会无动于衷。还有一种极小的可能,就是3名裁判和技术代表都有意偏袒山西队,那为什么这次篮协不处罚他们?
第二,适用依据不准。再看篮协处罚的依据,按照篮协《纪律处罚规定》的第三章第十条,教练组成员如有寻衅闹事、恶意煽动观众的行为,可停赛2到5场,罚款2到5万元。而处罚通知中提到的、指使挑事的俱乐部总经理,并没有受到任何处罚。
且看这三条处罚依据:第十七条,“出现秩序混乱,俱乐部和安保制止不力的,罚2万。”出现混乱是对方恶意挑衅造成的,迅速带离怎么就制止不力了?
第十八条,“出现扔东西,如未干扰比赛,只是警告,如之前警告过或对比赛造成干扰或人员受到攻击,可罚5万;如内场人员向场内投掷物品,造成干扰比赛或有人受到攻击,罚10万。”首先,之前没警告过,干扰比赛的是客队人员;其次,扔东西没砸到人,哪一条够处罚呢?
第二十一条更是莫名其妙,内容针对的是赛后观众在体育场内外攻击客队或裁判的各种意外情况,可罚款10到15万元。比赛进行当中出现的情况,怎么也能用这条来处罚呢?
要说吸取教训,我们也有。为什么有个导火索就会酿成事端?为什么别人一有动作咱就上当?作为俱乐部,第一时间不发声回应,就会让对手占据舆论优势,让旁观者以为你理亏。对于球迷而言,个别不理智球迷让魔鬼主场变了味儿,动辄国骂、黑哨,不仅挑动赛场球迷情绪,而且把其他各队的球迷都得罪了个遍,一旦有事,结局只能是亲者痛仇者快,让俱乐部和全体球迷承担骂名。
有理要大声讲出来,看到隐患要及时排除,唯此才能让魔鬼主场名副其实——学会闹他,而不是肆意宣泄,反被他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