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贫困残疾人上大学奖励3000元)
本报讯(记者 文隽永)目前,黔南州残疾人联合会正在向社会公开征集关于《黔南州残疾人扶助规定》意见和建议,欢迎广大市民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电邮:qnclwyx@163.com。
具体措施为,各县(市)政府对在学前教育机构就读的残疾人给予适当补助。教育部门对接受义务教育、高中和职业教育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子女免收杂费、住宿费、书本费,并给予生活费、交通费补助。符合义务教育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和残疾人子女,不受户口等条件限制,就近就便入学。大、中专院校除有特殊规定外,不得拒绝招录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对贫困残疾学生免收学杂费,并在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对全日制高等院校(取得录取通知书)的残疾大学新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新生给予不低于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参加自学考试、远程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并完成大专以上学业的贫困残疾人给予一定数额的一次性奖励。从事特殊教育的教职工、从事手语翻译的残疾人工作者享受15%的特殊教育津贴。在特殊教育、残疾人工作岗位工作20年以上,退休后可享受15%的特殊教育津贴。各级电视台在电视节目中加配字幕,开办手语节目。各级新闻媒体应当免费刊播残疾人相关公益广告和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