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松桃通报3起典型案例)
本报讯(记者 寇启伟)近日,松桃自治县纪委通报了3起基层干部违规操作精准扶贫政策的典型案例。
正大乡清水村党支部书记龙玉安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5年下半年,龙玉安在组织评定本村精准扶贫对象过程中,明知村民龙建兴之子是财政供养人员,仍将龙建兴家庭纳入精准扶贫对象上报乡扶贫办,且在乡扶贫办核实精准扶贫对象时隐瞒真相。2016年3月,县扶贫办取消龙建兴家庭精准扶贫对象。2016年7月,龙玉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妙隘乡新庄村委会主任蒋德勇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15年12月,蒋德勇为享受异地扶贫搬迁补偿,在组织评定本村精准扶贫对象过程中,不如实填报自己购有一辆面包车的基本信息,以其母亲名义将自己家庭纳入精准扶贫对象并上报乡扶贫办。2016年5月,乡扶贫办取消蒋德勇家庭精准扶贫对象。2016年7月,蒋德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九江乡毛堰村党支部书记杨代珍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在明知村民舒大权之孙是财政供养人员的情况下,2013年至2016年上半年,杨代珍将舒大权家庭纳入低保对象。2014年,杨代珍将舒大权家庭纳入精准扶贫对象。2016年4月,乡扶贫办取消舒大权家庭精准扶贫对象。2016年8月,杨代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