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体育2月2日报道:
2月2日上午9点30分,前足球管理中心综合部副主任、财务主管苏小春向北京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足管中心,请求继续履行聘用合同、支付工资等的人事争议一案正式开庭。
据了解,在庭上苏小春坚持自己的诉求,要求足管中心履行聘用合同,而仲裁委最后也认定足管中心并没有调动苏小春的权利,不过苏小春还需要等待仲裁委的裁决书,而裁决书春节过后才会出。
在国务院下发足改文件后,人事调动成为了足协与足管中心的重中之重。2015年9月初,苏小春、付玉培等6人被要求前往国家体育总局系统内其他事业单位工作,苏小春被调往财审中心。
这6人中有3人按照要求前往新单位报到,但是苏小春、付玉培、郭辉三人确拒绝去新单位。理由是他们三人按照足改方案中“足球中心在编在岗人员,可根据个人意愿一次性选择去留”这个条例,选择留在足协工作。
但足管中心依然要求这三人去新单位报到,并在2015年11月23日向这三人下发了工作调动通知,并明确说明这三人必须在2015年11月30日前到新单位报到。
由于这三人在足管中心下发的截止日期前未到接收单位报道,2015年12月2日,足球中心停止发放苏小春等的工资以及福利。
面对这样的局面,苏小春一纸诉状将足球管理中心告上了北京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足管中心继续履行聘用合同,并发放工资。
2月2日仲裁结束之后,仲裁委认定足管中心无权调动苏小春,但最后的裁决结果还需要等待春节后出的裁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