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体育11月13日报道:
北京跳水队前队员霍思中称其为北京跳水做出过贡献却因不具备北京户籍而无法领取退役费或自主择业经济补偿金,不过北京市体育局、北京跳水队所属木樨园体校相关负责人指出,霍思中其实并不符合领取条件,他的身份是聘用队员,不具备北京户籍,所以才无法享受福利。
1992年出生的霍思中是广东江门人,2004年来到北京跳水队进行训练,参加过过去三届全运会,最好成绩是个人第五,虽然具备一定的实力,但在有梦之队的中国跳水中,不算太起眼,成绩当然无法与北京队内另外两位奥运冠军林跃和曹缘相提并论。
不仅成绩逊色,霍思中的身份也与林跃、曹缘明显不同。林跃也是广东人,曹缘则有一半“湖南血统”,但两人都属于北京跳水队的正式运动员,意即北京籍运动员。
实际上霍思中的事情已经过去近两年,2013年底由于年龄的增长再加上个人能力无法进一步提升,霍思中自身也提出不想继续训练,希望在队内和体校一起吃住和生活半年,此后又把年限要求提高到两年,但又反悔说想再练。
针对霍思中的要求,北京队为他进行过就业指导和帮助,但还是做出了他应该退役的决定,并认为他不属于体校和北京队成员,不能继续享受队员的待遇,而且北京队和木樨园体校的做法有根有据,绝不是针对霍思中个人,不仅是跳水队,其他运动队在遇到相同情况时都是这样办理。
北京市体育局人事处的相关负责人,对霍思中的情况做出了解释:运动员的退役费是财政拨款支付的,而财政拨款只针对“体制内”运动员,核心问题就是他是否具有北京户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