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体育11月8日报道:
衡艺丰和江苏队各自就续约风波做出解释时先后都曝光了一份合同。不同的是,衡艺丰曝光的是工作合同(合同期限仅1年,目前已到期),江苏队曝光的是篮协的注册合同(合同期限为4年,目前还有3年才到期)。两份合同的曝光也公开证明了CBA“阴阳合同”的存在。
江苏队和衡艺丰曝光的两份合同中,江苏队曝光的是“阳合同”,衡艺丰曝光的则是“阴合同”。“阳合同”指的是球队给球员注册时向中国篮协上报的合同,这份合同符合篮协的各项规定,“阴合同”是球队和球员签订的工作合同,是发薪的依据。
两份合同的区别在于,“阳合同”是符合篮协要求的注册合同,像衡艺丰这种球队自己培养起来的球员,篮协现在要求签订的合同年限是4+2(2年为2年的优先续约权),所以,江苏队展示的注册合同中年限为4年。“阴合同”是俱乐部和球员签订的工作合同。因为篮协昔日曾出台限薪规定,所以,“阴合同”才是球员发薪真正参照的合同。
对俱乐部而言,“阴阳合同”的出现实属无奈,可以说,这是典型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因为篮协昔日模仿NBA,为避免各俱乐部恶性竞争、保证职业联赛的健康发展设置了“工资帽”,要求俱乐部根据各自上赛季收入的55%划定。同时,CBA球员根据是否入选国家队设置薪金上限。比如2009年,篮协就规定:“现役国家队队员或国家队主教练年度工资上限不得超过100万人民币”。
但为了争夺球星,为了用高薪吸引球星加盟或留住球星,各家俱乐部根本无法去遵循CBA恶工资规定,所以总会给球员开出违反“限薪令”的另外的合同,这也导致了“阴阳合同”的出现。加上篮协睁一眼闭一眼,为此,“阴阳合同”一直存在。
“阴阳合同”早就存在,但由于篮协苦于查无实据,所以无能为力。但2009年,刘炜在和上海队闹出续约风波时,使得“阴阳合同”公之于众。当时就有一名CBA球员公开表示:“篮协有‘限薪令’,我们有‘阴阳合同’,二者并不矛盾。其实,各家俱乐部都是如此,只不过‘姚之队’同刘炜有矛盾,结果将此事捅露了。”
值得一提的是,姚明当年成为上海队老板后,“姚之队”曾想在上海队废除“阴阳合同”,统一执行CBA官方的标准合同,但此举遭到上海队球员强烈抵制,因为如果完全按照CBA的标准合同来执行,球员的薪水会非常低廉,所以,刘炜等很多球员一度因此与姚之队反目。最终,姚之队无奈之下只能默认“阴阳合同”的潜规则。
在刘炜当年的续约风波导致“阴阳合同”公之于众时,联赛办公室时任主任张雄在谈到“阴阳合同”时表示:“我也是通过报纸和网络知道的,但具体什么情况我也不清楚,也不能只听信媒体的报道。”尽管张雄称这种合同如果存在,那肯定不符合篮协规定,但篮协并未展开调查,这也使得“阴阳合同”一直存在,直到现在。今年CBA推出了选秀规定,其中一条就是规定选秀状元年薪最高不得超过30万,这一限薪规定也被指责会滋生选秀方面的“阴阳合同”。
目前来看,衡艺丰与江苏俱乐部签订的工作合同其实已经到期,但因为他是体制内培养的球员,所以他想转会必须得到江苏体育局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