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体育11月7日报道:
吴冠希曾经表示,他曾经致函奥神方面,要求终止与奥神之间的合同。在北京奥神委托北京市鑫诺律师所发表的律师函中,我们也看到,奥神方面的确承认吴冠希提出过提前终止与奥神之间合同的意愿,但奥神方面也表示,奥神已经致函吴冠希明确表示拒绝吴冠希提前终止合同,并表示吴冠希单方面终止合同不合法。
吴冠希本人在之前多次表示,奥神最后一次给他发工资是2013年12月5日,此后他被租借到上海,在2014年4月9日与上海的租借合同结束后,奥神一直没有给他本人发过工资,他也通过律师向奥神发出了提前终止合同的函电。
奥神方面承认吴冠希提过过提前终止合同,在北京奥神委托北京市鑫诺律师所发表的律师函中这样写道:“你(吴冠希)于2014年8月18日11时43分向藏长虹先生回复短信,内容为:北京奥神藏长虹总经理:您好!您关于将我转会到北京首钢篮球俱乐部的短信息收到,我反对。我已经委托律师向您发出了解除我与您们之间的劳动合同的律师函。”
不过,奥神方面对于吴冠希提出的解除合同的意愿,表示坚决拒绝,完全无法接受,并表示吴冠希的行为已经严重违法了双方签订的合同,给奥神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属于违法行为。
律师函这样写道:“对于你罔顾基本事实的行为,奥神表示坚决拒绝,完全不予接受。你与奥神间的合同不适用提前30天通知解约的情形,你的单方要求是无理且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你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你与奥神签订的《职业篮球运动员合同》和《运动员商业事务以及代理合同书》的相关规定,给北京奥神职业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基于以上情况,我们认为,你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合同法》、《劳动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