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体育11月5日报道:
北京时间11月5日,北京奥神委托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针对上海队发表的相关声明发表律师函进行回应。律师函专门指出一件事,那就是,在2008年7月13日,北京奥神与吴冠希签订了《职业篮球运动员合同》和《运动员商业事务以及代理合同书》,吴冠希系北京奥神的签约球员,北京奥神已对吴冠希进行了长达六年的培养,由于吴冠希个人的原因,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
“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指的是什么?单说吴冠希的权利,那就是俱乐部应该给他发工资。但根据吴冠希个人的声明称,从4月9日开始,奥神队没给他发过工资。而他是于8月12日向奥神队发出的律师函,通知奥神队解除劳动关系。这意味着,他其实是有4个月没收到工资。从但奥神律师函也说了,尚未履行完毕的原因是“由于吴冠希个人的原因”。至于个人的原因是什么,律师函下文写的很清楚,“吴冠希尚未请假就擅自赴美,并拒绝接听北京奥神方面的电话和回复北京奥神方面的短信”。
此外,北京奥神表示,他们和吴冠希签订了两份合同。虽然吴冠希通知他们要求解除劳动关系,但他们明确予以了拒绝。
在律师函中,奥神队表示,吴冠希在2008年7月13日和他们签订了两份合同,这两份合同分别是《职业篮球运动员合同》和《运动员商业事务以及代理合同书》。
同时,奥神队表示,吴冠希是他们的签约球员,他们对吴冠希进行了6年的培养。由于吴冠希个人的原因,吴冠希和他们的权利义务关系目前还没有履行完毕。
此外,奥神队还在律师函中透露,吴冠希在2014年8月15日委托律师向他们发来了“关于解除劳动关系的律师函”。
但按照奥神队的说法,他们和吴冠希签订了两份合同,但吴冠希只委托律师要求解除劳动关系。所以,这意味着奥神队和吴冠希所签的《运动员商业事务以及代理合同书》,并不在吴冠希要求解除的范围内。
换言之,吴冠希要求和奥神队解除的劳动关系只是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而没有要求解除他和奥神队签订的“商务代理”。
不过,即使吴冠希只要求解除一份合同,奥神队也没有同意他的要求。根据奥神队在律师函中所说,“鉴于双方之间所存在的不同法律关系,对吴冠希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主张予以明确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