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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逐渐转冷,郯城县工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冬季取暖用品开展了一次专项整治行动,收到了良好成效。该局组织专门力量对商场、超市、学校周边、城乡接合部的家用电器商店和小杂货店内的冬季取暖用品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电暖气、电热毯、电热丝、电炉、暖风机、电热水壶等消费者冬季取暖用品,执法人员对经营者经营的各类取暖商品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商标及生产日期、进货渠道等进行了详细检查。并在检查中做到“三查”:一查傍名牌产品。严厉查处直接或间接盗用他人品牌名称、假冒驰名(著名)商标、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等进行销售的各类傍名牌产品。二查“三无”产品。大力查处各类取暖用品无质量合格标志、无生产日期、无使用说明、无联系方式、无警告标志及厂址模糊等“三无”产品。三查虚假宣传。严厉查处夸大取暖用品功效、虚标能耗标识、使用绝对化用语,及其它涉嫌误导消费者购买取暖产品的虚假宣传行 为。在组织专项检查的同时,该局还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宣传。结合电热毯自燃、热水袋烫伤人等典型案例 ,发布消费警示,教育引导消费者正确购买和使用冬季取暖用品,避免消费者因误购劣质商品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截至目前,该局已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发布消费警示3篇,检查取暖用品经营户117户,检查各类取暖用品13种,查处存在安全隐患的冬季取暖用品9件。(屈邦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