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科比喜欢将自己定义为一个混蛋,而不是伟大的人

我想对科比说:

这真是一个神奇的事情:在科比进入联盟的那一年,乔丹带领公牛创造了72胜的历史战绩;而在科比离开NBA的这一年,一个后辈打破了乔丹这个纪录。

科比是个既幸运又不幸的人,他有着独特的天赋,但是他的天赋却没有好到像乔丹或者张伯伦那样超越时代的存在;他引领了一个时代,但是并没有成为一个新时代的开创者;他取得了伟大的成就,但是却并不能成为历史上最伟大的那一个。就像他永远会是“乔丹之外最好的得分后卫”这个定义一样,他是NBA历史中最重要的传承者之一,从前辈的手中接过历史的火炬,然后传承给下一辈,只在历史的夜空中留下点点火光。

或许这就是科比的宿命——一个将NBA引向另一个时代的过渡者。

科比喜欢将自己定义为一个混蛋,而不是伟大的人,他享受混蛋这样的称谓。在他最欣赏的人中鲍文、阿泰、隆多、威少这些都是曾经在球场上跟他有诸多恩怨的,就像隆多说的:“科比喜欢跟‘混蛋’交朋友。”

比如在2008年奥运会结束后,湖人新赛季刚开始,科比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自己的金牌挂在了加索尔的更衣柜里——击败加索尔的西班牙拿到的这枚金牌。甚至让性格温和的加索尔都直斥:“你这个混蛋!”这的确挺混蛋的。

但科比有他的解释:“但我告诉他,你上赛季在总决赛里被打败,你在夏天又在奥运会决赛被打败,这个赛季,你难道还想被打败吗?”

然后,2009年他们夺冠了,2010年他们卫冕了。

但科比的老派成功学放在今天或许没有任何一个年轻球员愿意去效仿,就像《老炮儿》中的六爷冯小刚和《老爷车》中伊斯特伍德一样又或者《最后的武士》中的渡边谦,就让他们随着自己的时代一起消失吧。

既然你选择了微笑着离开,就好好享受没有比赛的日子吧,混蛋。

莫逍遥:科比,是唯一一个让我由黑到粉的球员。

终于到了最后的日子。我要对科比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科比,是唯一一个让我由黑到粉的球员。

科比并不是“打服”了我。因为,某些球员,虽然在某些时段,我承认他不愧为联盟第一人。但他再强大,也没有改变我对他的观感。不喜欢就是不喜欢。

可能是出身普通,从小接受的教育也是中庸之道,我个人最爱,应该是一个强大,谦逊,低调,内涵,具有王者之风的人。比如邓肯。或者从底层一路努力,不断超越自己的人,比如伦纳德。

然而科比踏上舞台,却是一个叛逆小子的形象:

他并没有一开始就被打上了“王位继承者”的标签。彼时,网络传播技术也不发达,高中生球员还颇受争议。一个在意大利长大的孩子,没有经受过大学洗礼的愣头青?他还妄图挑战乔丹?还对前辈马龙大放厥词“你走开,我搞定”?还威胁并“做”掉了联盟第一人奥尼尔?更别提还把一个小服务生压在床上“临幸”并东窗事发这种无脑糗事了。

讨厌他的妄自尊大,讨厌他的不自量力,讨厌他的忘恩负义,讨厌他的一脸臭屁……顺便,讨厌他年纪轻轻就抱奥尼尔大腿赢得总冠军。在我的印象里,那时的科比,就好像一个富二代,还是被宠坏的那种。冲着家里有些家底,就在外面嚣张跋扈,秀优越感。

然而,当风流被雨打风吹去,他挣扎在季后赛边缘,没顶于人们的口水中时,我看到了科比的另一面。

他不低头,永远不低头。

冲冲冲,粉身碎骨何所惧

杀杀杀,我自横刀向天笑

前路漫漫又如何,待我迈步从头越!

看着科比在球场上30分,40分,50分,81分……

而队友们却只能“和科比合砍83分”

我耳边响起了战场上低沉悠长的号角,英雄高举着手中的剑,策骑从开阔的阵地前踏过,冲阵,冲阵。对面,雄兵漫漫,张弓搭箭,屏息以待;背后,残兵、劣马、破旗。

没错,就是《指环王》中,法拉墨孤独的冲向奥斯吉利亚斯那一幕,背后回荡着殇歌:

“远离家乡

世界在前方

千万道路由你闯

穿过阴影

到达黑夜旁

直到群星全都耀眼闪亮

阴霾雾霭

迷云暗影

都将散茫……”

说不尽的孤寂苍凉,英雄气短。

道不完的雄心壮志,铁骨铮铮。

幸运的是,战马没有拖回科比的残躯。他的坚持,也找到了自己的“伊娥玟”,最终赢得了世人的尊重。也彻底把我由黑转粉。

其实,换个角度看,表面上科比风光无限,少年得志,实际上他永远生活在阴影下,背负着人们的质疑。

初入联盟,高中生行不行啊?

拿了总冠军,都是因为奥尼尔。

场均30分,自私!

球队跌入谷底,带队能力不行!

联手加索尔,居然还有人质疑科比抱嫂子大腿。请问在遇上科比之前,连三阵都没有进过的球员,只因为在科比身边,就能成了大腿?

到了生涯后期,功成名就,也时时被人拖出来,争论作为“前浪”被“后浪”拍到哪里去也。

即使到了最后,盖棺定论,他也从没有接近过他想追随并超越的目标。“五个总冠军+81分”甚至被“两个总冠军+万众追捧”死死压在身下。

或许真的如此吧。

但只要不屈的精神,全身心的努力,还是这世间通往成功的正道,那么科比,就始终是我心中最闪耀的星。

墙花:只有“完美”才能诠释科比

有时候觉得科比是一名“逆行倒施”的球员。

西方人不喜欢13这个数字。恰好这位13号新秀在入行第13年,用真正属于他的总冠军奖杯(个人第四座,奥尼尔离开湖人后的第一座)证明了自己。然后又在美国时间13日,去打完职业生涯的最后一场比赛。

不管是否巧合,这种对世俗的悖逆,成就了科比的完美。

在我对科比的诸多采访中,印象深刻的有三次。一次是在北京奥运。总决赛铩羽,谈笑风生间他用国际比赛重整旗鼓。第二次是在凤凰城全明星,他打破隔膜,与奥尼尔分享了MVP。第三次是2010年两连冠后的中国商业行。我见证了他在异国他乡受到的顶礼膜拜。区区三次经历,让我认识了一个这样一个科比:不甘失败、意气风发、追求卓越。

在科比身上,你能找出好多这个时代赋予他的标签:“伟大”、“优雅”、“勤奋”等等。但在我眼中,最能诠释科比的,只有一个:“完美”。

如果将承认人生中的缺憾当做是一种普世的价值观,那么科比永远是那个逆流而上的人。可谓能力越强、责任越大、执念越旺。他把追求完美,当做了球场上甚至是生活中的义务。

年纪轻轻时,他便有义务像乔丹接班人那样去打球。

在鲨鱼离开后,他有义务在每个晚上砍下四五十分,一个人扛着湖人前进。

他有义务用淡定的微笑去遮掩伤病的痛苦。

他有义务为了渴望已久的冠军推迟一拖再拖的手指手术。

在球队中,他有义务成为一个榜样,一个标尺,时而与队友们开开玩笑,时而公开说出鼓励或批评的话语,淡然自如地把自己摆到最明面上供人们解构、赞美、批评或嘲弄。

作为大都市的骄子,他可以享受灯红酒绿交织的盛宴,享受璀璨的烟火和不夜的狂欢,也有义务去承担球迷更严苛的期盼和更犀利的指责。

因此,他有义务凌晨4点就起床训练。

他有义务去完成那些联盟曾经大肆鼓噪的浮华桥段:黄绿大战、科鲨对决、23VS24……若不是勒布朗2009年在魔术面前掉了链子,这几项NBA交给他的作业,他都能圆满地完成。

在国际赛场上,他有义务带着誓寻尊严的美国队重夺奥运金牌。

面对媒体,他有义务戴上锃亮的耳钉,穿上笔挺的西装出现在记者面前。

面对球迷,他有义务去为他们温柔地签名。

作为一个男人,他有义务去爱自己的老婆和女儿们。

作为一名篮球运动员,他也有义务在职业生涯的暮年,去追赶那一项项作古的NBA个人记录。

种种义务,构成了科比独一无二的完美。让人感觉,科比就是像是上帝派到NBA完成某种使命的天使。

又,恰好落到了天使之城。

如今,要退役了,他的义务就要完成了,最后一次在键盘上敲击完“科比”这两个字,我的义务也要完成了。

再见,科比。

舒捷:不装逼的人生是不完整的

我对科比的感情特别单纯,就是喜欢。

哪怕有人说科比装逼也不影响我对科比的喜爱——谁的青春不装逼?不装逼的人生是不完整的。

为什么会喜欢科比?回过头看,我想是因为科比刚进联盟的时候恰逢我们80后这一代的青春叛逆期。乔丹在那时候实际上代表着一个即将过去的霸权,四大中锋太残暴,年轻人不喜欢。剩下的同时代球星极度缺少偶像气质(比如神射手雷吉-米勒,号称联盟第二分卫的米奇-里奇蒙德,万年挡拆宗师马龙&斯托克顿,以及千年老二皮蓬等),也就是在这个时候,科比,以及麦迪、卡特、艾弗森、加内特、克里斯-韦伯等一批Y世代巨星出现了。这其中,科比当然是其中的佼佼者,也是最叛逆的那个人。

有些人肯定认为艾弗森才是最叛逆的存在,但我总感觉艾弗森的叛逆源自个性的单纯和出身底层的他对社会的抗争意识。而科比呢?他来自优渥的家庭,有着体面的生活。他的叛逆完全遵从自己的内心,他的骄傲有资本且更加原始,与其说是一种装逼,不如说是一种本能。

就在那个叛逆的年纪,科比携篮球闯进了我的生活。

科比很装逼吗?如果你将完美主义糅合视成功为最高宗旨的功利主义看做是伟大的装逼,那么我承认科比确实装得很厉害。从一进联盟开始,科比就偶尔表现出与年龄不相符的成熟,他还为了跟上美国嘻哈潮流用意大利语rap,他藐视鲨鱼(我最喜欢的中锋没有之一)在鲨鱼头上扣篮然后被打了一耳光,他赢得扣篮大赛的那记稀松平常的胯下扣篮,然后摆出pose的样子实在是丑……凡此种种不胜枚举。但是,谁的青春不装逼?要是人人一开始就活得那么成熟,那么世故,那么机关算尽,那么大气凌然,是不是有点假?

所以说,与其世故得叫人讨厌,不如装逼得可爱。

对于科比来说,成功既突然又必然。跟随禅师和鲨鱼,谁不能拿到几枚戒指呢?但他可贵与可恨的地方都在于,这家伙根本不想在别人的庇护下夺冠,这就好像一个年轻人不想因为“我爸是李刚”而获得成功一样。这种人是值得大家尊敬的。

强奸这档子事儿,是科黑们每次骂科比必提的污点。谁说这不是污点谁傻逼。科比在处理这件事儿的时候同样傻逼。比如他无端牵扯出奥尼尔,原话大概是“死胖子还不是整天在外面玩女人……”。当时看来这简直是作死的节奏。多年之后科比和鲨鱼都承认,如果不是因为这次强奸为导火索导致的分裂,他们本来应该联手拿很多很多总冠军。

这期间他唯一令人兴奋的地方就是开始无休止地加强自己的篮球训练,著名的“凌晨4点”就此开始。“赶场屠杀”也是一时间球迷津津乐道的话题。混杂着无数的绝杀和孤胆英雄式的表演,科比成为史上最强得分手之一。强奸案尘埃落定后,81分将科比捧上神坛。

2008年开始,这个偏执狂开始将自己酝酿已久的伟大计划付诸实践——独自率队夺冠。在库普切克的妙手运作下,在禅师的回归下,在加索尔和拜纳姆双塔加持下,在奥多姆拿出魔术师般手段时……这件事他最终做到了,尽管他在总决赛的表现并没有那么完美。

这大概就是科比如此吸引人的地方。他从来不是一个神,甚至不是一个完美的人,不是一个友善的队友,不是一个和蔼的领袖,算上强奸案这档子事,他甚至都不算是一个好老公。但是,很少有人有他那样直面绝境还固执地寻求成功的勇气。毕竟,放空自己很容易,放空世界很难。

最后,对于广大80后一代来说,科比的20个赛季正好也是我们这一代最刻骨铭心的岁月。在这一代人身上,激进与固守,坚定与疑惑,新生与毁灭,志得意满兴高采烈总是伴随着竹篮打水愿景落空,在那个不安分的年代里,我们拥抱世界又往往被世界抛弃。可我们从未绝望。

在那个即将过去的时代,科比来了,走进我们的生活,成了一代人的理想主义丰碑,并就此镶嵌进我们的岁月中。随着他的退役,这样一个时代就要被我们抛在脑后了。

亲爱的人们,还有多少人挣扎在成为自己偶像的道路上?无论你们是否已经成功,请你们千万不要倒下,直到你也确定退役的那一天。在沮丧和忧愁的时候,在期待和彷徨的时候,在感觉全世界背弃你而去的时候,默默为自己留下一滴眼泪,就像得知科比退役后我们也曾泪流满面那样。

科蜜 vs 科黑:他们都是热爱篮球的人

许多人会跟我一样,因为一支球队或是一位球星,选择一种爱好,开始一份梦想,过上一种生活,成为一类人。

作为一名体育记者,这份职业操守注定了我无法成为“科蜜”或是“科黑”,但我又与千千万万个科蜜和科黑一样,是深爱篮球、深爱NBA的那一群人。因为热爱,我选择了一份与篮球有关的职业。因为这个职业,我有幸在采访生涯里与科比有过交集。在为数不多的交集中,让我也了解了与科比有关的一群人——科蜜与科黑。

阿健是我的大学同学。学生时代,科比似乎就是他的一切,伴着他走过青葱岁月。毕业多年后的一年夏天,他出差来到了我工作的城市,恰逢科比在中国的商业行来到这一站。几年社会上的摸爬滚打,已经把阿健历练成了一个成熟、沉稳、不轻易谈论梦想的男人。但当他平生第一次亲眼见到偶像时,还是激动得热泪盈眶,哪怕他只是在看台上,远远望着某场高中联赛中场休息时段,出来为品牌站台的科比那一闪而过的身影。

还有朋友小羽,女科蜜一枚。依然是在科比来中国的某个夏天。当她得知偶像来到了与自己家乡不远的城市参加商业活动后,便企图让我通过关系帮忙,能够近距离地看一下下偶像。认识小羽多年,从未见过她像那一天那样打扮得花枝招展。她说她只为让科比看他一眼。后来她“得逞”了,当科比经过球迷人群时,她用练了许久的美式英语冲着他喊了一句:“Hello,Ko!”她这声格外响亮突兀的招呼收获的,是科比的转身和微笑。后来小羽说,那是她30岁之前最美妙的时刻。

最后是小路。小路是在经常跟在我屁股后面学英语的高中生弟弟。英语成绩一直是他学习上的顽疾。他说他唯一听得懂的,就是网站播的NBA十佳球中,老美解说员对科比夸张的解说。然后我跟他神乎其神地讲了科比凌晨4点起床训练的故事。他的偶像让他明白了,成绩差不是因为愚笨,而是不够勤奋……

我身边的这些球迷,只是数之不尽的科蜜群体中的一个缩影。他们的生活,没有因为爱上科比而超越平凡,却又因为科比,而在平凡中有了属于自己的精彩。

美国记者曾说,真不明白为什么,科比在你们国家会如此受欢迎。

我知道,从来没有一个伟大的球星,能够像他这样让人爱的这么疯狂,恨得这么彻底。科比是一个饱受争议的球星。有人蜜他,必定有人黑他。08奥运会男篮比赛间隙,我约了一位外国记者在三里屯吃饭,他私下里跟我说,奥尼尔在NBA圈儿里很有人缘儿,但科比口碑就差很多。他对待洛杉矶媒体的态度跟对待纽约媒体的态度大相径庭。说着,这位资深老记露出了嗤之以鼻的神情。

但我相信,与蜜他的人真心爱他不同,没有人会真正的去讨厌科比。至少没有人去讨厌球场上的科比。

数数那些网络上流行的绰号与段子。“蜗壳”、“唠嗑”、“科狗”、“一科比一柯南”、“我挂科比你挂柯南”……此时,科比只不过是成了球场外大众娱乐的提供者。谁让他红呢!

令人怅然若失的是,4月14日过后,“科蜜”和“科黑”这两个专有名词,都将在网络上成为历史了。曾经那些明确自己对科比爱憎的人儿,渐渐地,也会成为一个NBA的无立场旁观者。

无论是科蜜还是科黑,他们的生活也不会因此而发生多大的变化。科比的退役,终会告诉这些爱他和黑他的人,生活还是要继续的。科比的远离会告诉他们,科蜜与科黑不该是他们身上的标签,他们真正的身份,该是那群“热爱篮球的人”,他们会明白,在平凡的生活中让自己“悸动”的,还是那颗圆滚滚的皮球在拍打地板时发出的清脆声响。

 

科比精神:在纷乱的世界里保持专注是不容易的

历史是个很神奇的东西,1984年迈克尔-乔丹刚进NBA的时候,他羞涩地跟媒体打趣:“我想在我的职业生涯中至少打进一次全明星吧。”但是1996年的科比-布莱恩特——最像乔丹的那个人——却选择从高中直接进入大学,在媒体面前装模作样地故作成熟:“我,科比-布莱恩特,决定跳过高中,将我的天赋带到NBA中。”

“将我的天赋带到XX”这个句式,在勒布朗-詹姆斯启用之前14年就改变了NBA的历史,从科比舔着嘴唇然后露齿微笑开始。那时候,还谈不上什么“科比精神”吧。

“科比精神”是什么?说实话,做了科比十好几年的球迷,也不能给这个词一个准确的定义。在科比亲口说出科比精神是什么之前,我们都没办法给这个词定概念。但我想几个时刻可能是科比精神最好的诠释。

2003年迈克尔-乔丹最后一季站在赛场上时,科比给他的送别式是上半场42分,全场55分,以及2003年全明星赛最后时刻那个著名的三分球,那一年每一个喜欢乔丹的球迷都会把他当个罪人——争强好胜,不通人情,科比丝毫没有给乔丹留任何情面。但在他面前乔丹是笑得开心的。乔丹说:“他的比赛是最像我的,我想很多人因此觉得我被冒犯了。其实我自己一点都不这么觉得。”

科比在2003年对他做的事情,跟1992年他对魔术师做的事情如出一辙。那一年我上着高中,处在叛逆期,正要经历人生最重要的时刻之一高考。我喜欢上篮球是因为乔丹,科比在我眼中就像个劣质的仿制品,而且他在湖人的地位像极了胖虎身边的小夫,仗势欺人。但那一年的湖人充满挣扎,奥尼尔开季轮休,球队老化严重,科比一个人扛着球队,终于得到了充分自己的机会。开季连续的三双,连续9场40+的疯狂飙分,至今仍是联盟记录的12记三分,以及对阵乔丹的55分。这一切让你看到科比对篮球的饥渴——不仅仅是打好每一场球那么简单,那是一种“我要成为伟大传奇”的饥渴。这种饥渴就好比鸣人想要成为火影,路飞想要成为海贼王,是一种带有强大气场的感染力。那一年,我由科黑变成科比。我在第一次高考失利后,选择了复读——失败没有什么可怕的,关键是你是不是真的想要。用科比的原话说:“If you really want it?”

2008年总决赛,湖人输得干脆利索,比赛后科比抛出了“第二名意味着你是最大的失败者”的名言,但是随后他肯定了球队的进步和未来,然后在2009年季后赛中,我们看到了那个堪称标志性的表情:横眉竖目,咬牙切齿,宛如毒蛇亮出毒牙。整个季后赛都都带着这个表情,就仿佛是一个吓人的面具,直到总决赛第五场终场哨声想起,他像当年的乔丹一样跃到空中挥舞手臂,才换上了笑容。说真的,这是至今为止我最喜欢的科比表情,远远胜过他在81分后的怒吼、连冠之后的嚣张或者奥运会上充满逼格的噤声手势。这才是曼巴,这才是科比,这是一种透进骨子里的狠劲。那一年我初入职场,懵懂彷徨。但是这次总决赛却让我深受鼓舞,我突然明白为什么科比能够成功,也明白为什么他能够比AI、比卡特、比麦迪们巅峰期持续更长,因为科比就像穿着柒牌男装的男人,对自己真的够狠,也足够专注。

有记者问韦德:“你觉得什么东西可以定义科比的职业生涯?”作为同位置上的直接竞争者,韦德说:“对我而言,每次想到科比,我就会想到他是一个凶悍的竞争者。很明显,人们会去谈论戒指,谈论他的投篮和绝杀,谈论81分。但是即便是今天,他有状态,身体感觉不错的时候,还会进行全场紧逼防守。他是个凶悍的竞争者。那就是我想科比的时候想到的东西。”

听起来像是心灵鸡汤,但这对涉世未深的我的确有很大的帮助。他让我更加愿意相信,你还没有成功,是因为你不够努力。除此之外,没有借口。

2012年科比来华,当时我还在《灌篮》杂志,得到采访科比的机会,我问了他一个比较尖锐的问题:“我知道你总是‘逼迫’你的队友进行更多训练,要求他们做得更好,但不是每个人都像你一样喜欢这样对待自己,你不怕他们恨你吗?”科比哈哈一笑,说:“不管他们当时怎么想,但我想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会理解我为什么这样做的。”今天脑海中浮现出这个场景,我突然想起另外一个人——周星驰。时至今日,和科比一样,针对周星驰的评论依然两极分化,爱他的人爱得痴迷,恨他的人恨得入骨。但他从来不愿意对此回应,他只是默默地在做自己的事情,把一切交给时间。科比如是。科比从来不是个嘴炮选手,在媒体面前大放厥词指桑骂槐。他喜欢把一切都留在篮球场上,比赛胜负也好,垃圾话也好,人生是非也要。

1996年科比选秀前的一份球探报告上这样写:“他具备完美的NBA得分后卫身形,我从没看过有像他技术这么好的高中生。他的成熟度很逆天,在场上无所不能。但还有一些问题存在,比如,他太喜欢跳投,特别是打得不顺的时候。他还有在得不到球时会失去冷静的倾向,这是他无可置疑的好胜心造成的。必须得有好的教练和头脑冷静的队友才能制服他,在有结构性能引导他的强队里,对他来说会是更合适的环境。”

这仿佛就是在描述今天的科比!20年来,他丝毫没变,他依然是那个更愿意相信自己的执拗男人,依然是那个头脑热起来可以完全不管不顾的男人。他也从来不为自己的投篮选择辩解。走自己的路,不需要解释太多——人生哪有那么多道理能够解释的通?

对于已经快要步入而立之年的我来说,这又是另一种境界。是一种既自负又自信的心境,更是一种超然的心境。在纷乱的世界中保持这样保持这样的专注是很不容易的。

一千个人眼中就有一千个科比,也能解读出一千种科比精神,但不管怎样,你因为科比而改变,你就感受到了科比精神。我们可以用很多形容词来形容科比精神——保持专注、永不放弃、刻苦训练、严格自律、一切用篮球说话……等等等等——但我想,在漫长的看球和陪伴岁月中,你从科比身上真正读懂的,并且在自己身上像科比一样恪守的,那就是属于你的“科比精神”。

偏执狂狂个性:你无法爱他更多,所以只能恨

有人说过:“这个世界唯有偏执狂才能生存。”好像很有道理。但当一个偏执狂真的出现在你的身边,出现在你的生活里,那将会是一种怎样的感受?我想,和科比相处过的人最有发言权。

“沙克是那种即便对我的安排有意见,但一旦同意了就会坚决执行的人。”禅师这样谈论自己的两位高徒,“科比呢……他是那种和你意见相左时绝对不会妥协的人。”禅师这番话表明了自己对科比的诸多无奈,“我是说,没有人可以改变科比的想法。”

这番话,大概就是科比作为偏执狂的缩影。我们总是说,一个优秀的人(或者一个优秀的球员)会为了某种更伟大的目标作出一些牺牲,但科比呢?没有人听说过他作出任何形式上的牺牲。一直以来,他都是在不断进击,不断捕猎,不断索取。

形成他这种性格的原因,其一大概是因为孤寂,在满是足球的国度度过童年,他一直是个喜欢篮球喜欢魔术师的异类,他只能在绿茵场上充当门将,只有篮球能将科比的所有天赋都激发出来。其二是因为科比的优秀,那些过分优秀的人都不喜欢弱者,所以从高中开始,科比的领袖信条就是“如果你不能110%努力,我就会找你的麻烦。”

进入NBA之后,他的这种舍我其谁的偏执狂性格被发挥到极致。从一开始科比就想挑战乔丹的神威,正是这种情节让他在首届全明星赛上无比放肆。在喜欢竞争的美国,这倒不见得是件坏事。2007年,科比确实在赛场外穿上公牛的红白球衣,准备将自己天赋带到芝加哥去。

这就是科比的生存态度,要么成功,要么我走人。对比在当时转投热火的勒布朗-詹姆斯好像也没有多大区别,只不过科比显得更加暴躁一些,而詹姆斯只是轻松做了一个决定。

实际上,科比的这股子精神有的时候容易变成神经。先后被乔丹和科比折磨过的夸梅-布朗对此就深有体会。他曾主动要求科比不要传球他,因为他紧张得手抖,没办法放进皮球。科比回忆这件事情后谈了谈自己的感想,“我当时真想杀了他。”

科比的偏执还带点自虐的味道,比如,他最喜欢和那些“科比终结者”交手。鲁本-帕特森、托尼-阿伦、巴蒂尔、火箭时期的阿泰斯特和阿里扎,以及科比口中最强悍的托尼-阿伦都是科比的最爱。只要时机合适,科比从来不拒绝和他们的肌肤之亲。当然,前提是夺下最后的胜利。

对于他的偏执,你无法爱他更多的时候,只有恨。我承认,大多数时候,这种偏执的人都是惹人讨厌的,只有一种情况会让你恨得牙痒痒却有感觉很过瘾,那就是旁观一个偏执狂获得成功,很不幸,科比就是这样一个偏执狂。当这个偏执狂即将离开赛场的时候,就算你恨他,难道就不会怀念一下吗?

科比成就:个人英雄主义最后的大旗。

2002-03赛季,科比连续9场40+,整个2月份场均得到40.6分。

2005年12月20日,湖人对小牛。科比在前三节比赛中独得62分。在他下场时个人得分62分竟比小牛全队61分的得分还高,科比62:小牛61!这种真正意义上一人干倒对方一支球队的神迹,是自24秒计时器引入以来的第一次。

2006年1月22日,在对阵多伦多猛龙队的比赛中,众所周知的神迹:科比得到了职业生涯新高的81分。

在同一个月内,科比场均可以得到43.4分,排在NBA历史单月场均得分第8位——前七名全是张伯伦。你也可以理解为科比在这一项,是历史第二人。

2007年3月16日,科比在主场对阵开拓者队的比赛中得到赛季最高的65分。接下来对阵森林狼队科比得到50分。再下一场,科比在战胜孟菲斯灰熊队的比赛中得到60分。连续第四场,对阵新奥尔良黄蜂队的比赛中,科比得到50分。科比成为继张伯伦之后NBA历史上第二位取得连续4场50+得分的球员。赛季结束,科比总共拿到10次50+,成为继张伯伦之外唯一能在单赛季做到此的球员。

2012-2013赛季,34岁的科比,又成为最年老的、可以连续10场比赛得分30+的球员。

如果把张伯伦这个远古的名字忽略,科比,就是我们这个年代所能看到的最纯粹的得分机器。

在我看来,科比留给我们最伟大的记录,就是得分。这是属于科比的执着。

科比不会去寻求捷径。面对困难,他从来都是正面硬刚。他苛责自己,锤炼自己,把自己榨干。他可以从一个纯粹的面框突击手,变成单场12个三分球的射手,再进化成背筐大师——作为对比,奥拉朱旺的学生一个接一个,霍华德始终僵硬,詹姆斯只会硬上,只有科比能继承“梦幻脚步”的衣钵。而他的体型,为了适应不同打法,也能从90公斤的瘦长条,变成100公斤+马龙式的敦实。江湖上流传着“凌晨四点的洛杉矶”,就是科比关于“执着”最好的招牌。

另一种执着,叫防守。可能我们更熟知的,是科比入选过NBA最佳阵容第一阵容次数11次,和卡尔·马龙并列第一。但实际上,更难能可贵的,是他9次入选NBA最佳防守阵容第一阵容,和与乔丹、佩顿、加内特并列第一。

一个得分狂人,还醉心于防守。当然体能是保障,身体素质是基础,但更说明他有着超乎常人的求胜欲望。科比想赢,不是那种“看吧,我比你厉害。”只要压人一头就算了。而是“我就想弄死你!”他连一毛钱硬币都不想输。除了乔丹,没见过第二个人是这样。

科比的第三种执着,叫“绝杀”。他从来就觉得,自己会是赢家,也乐于扛起这个责任——或者,用“不愿意别人分担”更贴切。

比如新秀赛季的最后一场比赛,对犹他爵士队。科比先是在常规时间最后关头,站出来决定胜负——投了一个三不沾,未能终结比赛。又在加时赛的最后一分钟,毫不犹豫的连续出手,投丢了两个本可扳平比分的三分球。你可以说,丫一个新秀胆儿肥,脸皮厚,没本事还嘚瑟,是科比的任性毁掉了湖人的比赛。但连奥尼尔在几年后,都以赞扬的语气评论了这件“黑历史”:“(科比)是唯一敢在那种时刻采取那样投篮的家伙。”

正是这副“肥胆”,才让科比最后成为大多数球员心目中投“绝杀球”心目中的第一人选,选他的甚至比选乔丹的还多。而事实上,据统计,科比的绝杀球已经有30次,乔丹?28次。

种种数据奇迹掩盖之下,科比带给世人最大的遗产,就是他的执着。执着的追求胜利——无论是个人胜利还是团队胜利,执着的追求个人修为的极致,执着的追求超越自己的极限。用科比自己的话来结束匆匆而就的本文:

为什么你要选择24号?是因为比乔丹多一点吗?

“24号的意义就是24小时,我希望把自己的所有精力都投入到篮球当中,这就是我选择24号的原因。如果不能全身心认真投入,我就不是科比。24是我的最佳诠释。”

科比的商业机会:未来在中国

科比没能建立起一个属于自己的商业帝国,多少和自己一开始选择的赞助商有关系。

这并不是说阿迪达斯不好,但有两件事情确实导致了科比和阿迪的分手:首先,阿迪个科比的定位过分前卫,设计思路上和科比发生了分歧;其次,阿迪把终身合约给了麦迪而不是科比,科比多少有了被轻视的感觉。

2002年,眼看合同到期,科比和阿迪达斯解约转投耐克旗下。就在此时,鹰郡事件横空出世,对于科比商业形象来说,几乎是一次毁灭式打击。

经历这两次事件后,科比重塑一个超级商业品牌的梦想差不多就要被击垮了。这个时候,耐克站在科比身后不离不弃,成为了科比的救命稻草。

正所谓“自救者天救”。经历了更换赞助商和鹰郡事件之后,科比的职业生涯迎来爆发式阶段,其自身的品牌价值也无限上升。大概这个时候,同样作为高中生加入联盟的勒布朗-詹姆斯则以更强势的姿态登场,从一开始,这个来自阿克伦的天才就幻想着成就自己的商业帝国。

从商业角度来说,詹姆斯无疑比科比更加成功,至少在美国是这样。数据显示,詹姆斯的球鞋销量一直在美国本土稳超科比,甚至有美国记者不明白为什么科比在中国比詹姆斯更受欢迎。从产品来说,詹姆斯系列一直是耐克最高端的产品,而科比的品牌定位则多少有些飘忽,低帮球鞋的设计概念甚至有试水市场的嫌疑。

也许是看中了中国市场的巨大潜力,科比开始在中国酝酿自己的商业帝国。

2013年,科比自掏腰包给队友每人送了一台笔记本电脑,每台电脑上都印着科比的盾牌logo。你以为这是科比一次寻常的馈赠?实际上这是当时联想的最新款电脑,而联想的代言人正是科比。联想和科比的合作究竟有多大的宣传效果呢?举个例子。在科比的代言广告登上央视NBA转播间隙的时候,我60的老爸居然都知道科比在代言一个中国品牌。

除了电脑,科比还搭档话语乐坛天王级人物周杰伦代言了雪碧。两人互相教对方打篮球和玩音乐的广告创意更是成为一时间球迷和乐迷的谈资。甚至有人拿两人的跨界合作对比当年迈克尔-乔丹和迈克尔-杰克逊合作合作的MV《JAM》。

几乎每一年夏天,科比都会因为商业推广来到中国,他甚至承认自己都快把中国当成自己第二个家了。

凡此种种,都印证了科比在中国的巨大影响力,也直接促成了科比品牌在其退役后扎根中国持续推广的契机。

即将退役的时候,科比选择了中国某门户网站合作成立自己的官方个人网站,从一开始科比就不掩饰自己的野心。利用个人网站在中国进行推广,也只是科比退役后商业生活的第一步。

除此之外,科比还是意大利足球甲级联赛博洛尼亚队的小老板,他还表示自己有兴趣收购一家意大利篮球俱乐部,2012年的时候,他甚至不掩饰自己在NBA退役后就去欧洲打球的计划。

商场也是战场,残酷程度丝毫不亚于NBA。作为一个球员,科比在赛场上凭借着实力和执着打出了同辈难以企及的高度,但在商场上,他执拗的个性和容不下沙子的眼睛会给他带来如期望般的收获吗?

不管怎么样,起码科比愿意在中国广泛开展自己的业务,对于广大喜欢科比的球迷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起码,球迷可以再一次对科比说一声,“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