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体育1月4日报道:
北京时间1月4日,中国足协发布了《关于在2018年冬季注册转会期继续执行收取引援调节费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在2018冬季转会窗口,各大俱乐部还将继续执行《关于2017年夏季注册转会期收取引援调节费相关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7年6月14日,中国足协公布关于征求《2017年夏季注册转会期收取引援调节费用相关规定》的通知,下发各俱乐部征求意见,这一政策从2017年夏季转会期开始实行,对于亏损状态的俱乐部将征收引援调节费,但如果引入的外援不超过4500万人民币/人次,内援不超过2000万人民币/人次,则将调节费全额返还,但只能用于俱乐部青训,超过这个引援标准,调节费则不会返还。
以下是公告全文:
根据中国足协下发的《关于限制高价引援的通知》{足球字(2017)254号}的要求,为限制职业足球俱乐部追求短期成绩,高价引援,规范球员转会行为,维护职业足球联赛市场秩序,促进职业足球健康,稳定发展,参考各俱乐部意见建议,中国足协决定在2018冬季转会窗口,继续执行《关于2017年夏季注册转会期收取引援调节费相关工作的实施意见》(职局字(2017)83号)的相关内容,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