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体育3月12日报道:
中超第二轮尚未完结,80亿中超又出幺蛾子了。
国安客场挑战贵州智诚的比赛,伤停补时阶段,奥古斯托磕球过人后传中,禁区里左侧跟上的李磊一记高高跃起头球攻门,苏渤洋几乎是在门线上将球没收。这球到底进没进,成为了悬案。
从慢镜头来看,苏渤洋的脚的确已经站在了门线里面,只是接球后顺势向前一倒,将球死死地压在门线前半米左右,但苏渤洋接球的一刹那,皮球是否已经越过球门线仍很难判断。尽管于大宝示意皮球过线,但主裁判石祯禄并未吹罚进球有效。
门线技术又一次被外界提起。
据一位足协人士表示,中超未使用门线技术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首先从技术来说,判罚包括一定范围内的误判是足球比赛的一部分,一些围绕判罚的争议恰恰也是足球的魅力所在。如果以科技手段来全面代替人工判罚,那么足球运动将受到巨大冲击,也可能失去一定观赏性。另一方面,引进门线技术或底线裁判,需要投入巨大的经济成本。根据目前市场报价,按中超16家俱乐部每家主场引进一套设备来估算,全年连同设备引进,外加维护的总费用应在3600万到4000万人民币之间。
尽管中超媒体版权售出了5年80亿元的高价,但由于这笔费用并非全额给付,而是按年分期支付,再加上其中的大部分连同冠名等赞助收入所得会作为红利分给作为中超公司股东的各俱乐部,因此可供支配的,用于裁判工作的费用就非常有限。
或许有人会提到增设底线裁判,但实际上对于中超而言不具备可行性。国际足坛启用的底线裁判,其技术能力指标不得低于普通主裁判。而目前中国足协在册优质的主裁判人数非常有限,且其中部分精英裁判还有被指派到境外执法国际赛事的情况。
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
除了国安的进球,秦升的那次“踩脚趾”也引发了很大的争议。昨天夜里,秦升已经在微博连发三封道歉信,申花俱乐部官方也对他做出了下放预备队,罚款30万,并酌情核减年薪的处罚。
家有家规,但这还没完,行业还会有行业的处罚。
《中国足协纪律准则》中第五十六条明确写到:
任何被处以直接红牌 (或虽未被处以直接红牌,但实施下列 行为或与下列行为性质相同的行为)者的以下行为将被处以:
(一)严重犯规 (特别是野蛮用力)至少停赛或者禁止进入替补席1场,并处罚款至少5000元。
(二)对对手或他人的非体育道德行为 (指责、辱骂等)至少停赛或者禁止进入替补席2场,并处罚款至少1万元。
(三)用暴力行为攻击对手或他人处以至少停赛或者禁止进入替补席3场,并处罚款至少1 .5万元;给对方造成身体伤害或健康损害的,处以至少停赛或者禁止进入替补席5场,并处罚款至少2.5万元。
(四)以向对手或他人打手势、吐口水等非道德方式侮辱、侵犯他人的,至少停赛或者禁止进入替补席4场,并处罚款至少2万元。
以上一轮赵和靖、郑智、特谢拉的处罚做参考,秦升的行为应该最符合第3点,用暴力行为攻击对手,对对手身体健康造成损害,至少会停赛5场,并至少罚款25000元。
当然,这只是依据处罚条文的参考。具体足协如何界定,还需要看裁判和比赛监督的报告。
但不管怎样,在足协的处罚文件中都不应该再出现像首轮赵和靖的“使用过分力量将对手铲倒”这样让人不知所云的描述。
同样在昨晚进行的一场中甲比赛中,石家庄永昌的冯绍顺对对手竖中指,被电视镜头拍到,而根据以往的经验,即使裁判和比赛监督报告中没有,电视转播镜头的画面也会成为证据,冯绍顺恐怕难逃足协的追加处罚。
根据《中国足协纪律准则》第五十六条中第4点,冯绍顺将被处以至少停赛4场,并罚款至少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