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昌集团二零一六年企业重要事记报道~)
一家企业需要跟上社会发展的脚步,就需要不断的根据时势调整方向和策略以及人才。这样才可能在变幻莫测的商场立于不败之地。 新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1] 成立于1939年,新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新昌)(股份代号:0404.HK)是亚洲历史最悠久的建造集团之一,提供全面建造、房地产及相关服务,业务涵盖楼宇建造、土木工程、机电工程、建造管理、室内装饰及特殊项目、铁路系统及房地产开发。集团亦透过新昌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340.HK)为香港及中国内地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2016年,新昌集团在业务、经营、人员上都有不小的进展。下面逐一盘点: 2016年3月份:新昌集团将为柬埔寨最高建筑物提供建造管理服务 2016年3月份,新昌营造集团有限公司(「新昌」)欣然宣布,公司已获联合开发商新建业集团及泰文隆集团委任为柬埔寨泰文隆双子大厦世贸中心项目的建造管理人。坐落于柬埔寨首都金边湄公河畔,建成后的双子大厦将凭借133层500米的高度,成为柬埔寨最高的建筑物,亦位列世界最高的建筑物之一。新昌营造厂有限公司(「新昌营造厂」)董事总经理李启鸿工程师及新昌营造厂董事邓文仪先生代表集团签署合约。李启鸿工程师说:「能够获选为柬埔寨建造这一地标性的商业及住宅项目,我们深感荣幸。新昌根植于香港,拥有77年的悠久历史,在本地及海外主要基建工程、公共设施、商业及住宅发展项目的建造及项目管理方面具丰富的经验。公司的建造管理业务已覆盖澳门、中国内地以及美国离岸的塞班岛,并现时拓展至柬埔寨。 2016年4月份:新昌改名为[新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2016.04.15新昌营造集团有限公司(0404.HK)将以新名称「新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新昌」或「本集团」)营运,实时生效。名称变更反映集团新的长远策略,在香港、中国内地,以至国际上其他地区发展多元化业务。 新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蔡健鸿工程师表示:「新昌这一名称将继续为我们增光,而由『营造集团』转为『集团控股』,展现近年来新昌已从一家传统建造企业,发展至一间综合物业和建造集团,长远业务将拓展至开发优质的综合生活小区、养老服务及酒店等多元化领域。自2015年下旬起,管理团队出席了多个国际会议演讲,探讨参与「一带一路」基建项目标机会。此外,管理团队亦到访多个东南亚、欧洲、非洲和南美洲国家考察。「除了新名称、新业务策略、以及『一带一路』的机遇,新昌很荣幸获选为恒生综合指数成份股,自2016年3月14日起生效,」蔡健鸿工程师说。「新昌自1939年起建立稳固根基,致力为我们设有营运的地区的持续增长及小区发展作出贡献。」 2016年5月份:新昌集团将建造香港海洋公园酒店项目 新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新昌」或「本集团」)欣然宣布,本集团附属公司新昌营造厂(亚洲)有限公司已获委任为海洋公园首个酒店项目—香港海洋公园万豪酒店的总承建商。该酒店为海洋公园发展计划中的一个重点基建设施,预计建成后将为香港南区带来经济效益。 新昌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蔡健鸿工程师表示:「新昌很荣幸能够承接这项有益于游客及本地居民的项目。我们将运用在建造领域的专业及优势,为海洋公园及香港打造世界级的度假设施。」新昌将于 2016 年 5 月开始建造上层结构,该项目的地基工程是由新昌土木工程部负责。新酒店预计将于 2017 年底落成。 2016年7月份:新昌与乍得政府签署重要「一带一路」谅解备忘录 在乍得开展公共基建项目2016.07.19(2016 年 7 月 19 日)新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新昌」或「集团」)欣然宣布,其附属公司新昌营造控股(海外)有限公司 (Hsin Chong Construction Holdings (Overseas)Limited),与乍得共和国(「乍得」)签署了一份谅解备忘录,根据乍得政府现时的 5 年规划,在乍得开展公共基建,特别是房屋、道路、铁路、机场、医疗基建、教育院校及其他公共设施的建设及工程项目。昨天(2016 年 7 月 18 日),乍得国民议会议长 Haroun Kabadi 博士阁下及新昌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蔡健鸿工程师在圣马力诺签署谅解备忘录。为感谢世界中小企业联盟主席Gianfranco Terenzi 博士引荐双方及协助备忘录的讨论, 签署仪式选择在该国举行。Terenzi 博士亦是圣马力诺前总统。谅解备忘录为乍得及新昌的合作提供框架,让双方就基建项目的开发及建设展开合作。 2016年9月份:新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新管理层委任 新昌集团谨欣然宣布,由2016年9月19日起,张学军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之联席行政总裁,主要负责管理本集团中国内地之业务。此外,由2016年9月23日起,林震道先生辞任新昌控股(中国)有限公司(下称“新昌中国”)董事长一职,并继续留住决策监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之职务。与此同时,联席行政总裁张学军先生兼任新昌中国董事长,由2016年9月23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