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CBA改革5点共识解读:姚明服软≠被招安 转自公众号:中篮产业说 作者:付政浩)
姚明近日以中职联公司董事长的身份亲赴篮协与有关领导对话,双方经过一下午的会谈初步达成五点共识。达成共识自然是好事,但究竟该如何看待这五点共识各方意见不一。有人很失望,认为这五点共识纯属官话套话,毫无实质意义;也有人认为,中职联表态服从篮协领导,是要被“招安”的节奏。但笔者以为,这五点共识是姚明通过小让步获取的大胜利,甚至称得上是篮协和中职联的双赢,最起码,双方通过对话消弭了之前被放大的对立情绪,为接下来的合作创造了常态沟通机制。
中职联与篮协达成的五点共识
1.中职联篮球俱乐部(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职联”)拥护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的CBA联赛改革方案,支持CBA公司的成立,这是CBA联赛管办分离迈出的实质性步伐。
2.中职联作为联赛改革的参与者,愿意在中国篮协的领导和主导下推进改革进程,并发挥积极的作用。
3.中国篮协同意尽快拿出CBA公司成立的时间表,并计划在4月下旬召开的CBA联赛委员会会议暨CBA联赛投资人会议上成立CBA公司筹备组,在新赛季开始前完成公司组建等事宜,以不影响CBA联赛改革后续相关工作的推进。
4.中国篮协认为中职联的成立对共同推进联赛改革具有积极的意义。
5.双方同意就联赛改革等事宜建立常态沟通机制。双方商定,下一次沟通时间暂定为4月19日。
从放狠话到“服软”,姚明巧妙消除对立情绪
自从2016年1月传出18家CBA拟成立中职联公司的消息后,尽管姚明和篮协均表示会寻求合作的可能,但双方却始终未能统一径,甚至被舆论塑造成了对立关系。姚明成为倒逼篮协改革的革命先锋,而被宫鲁鸣待遇纠纷和中职联联合夹攻的篮管中心则进一步被视为腐朽之极的官僚主义化身,而这种舆论层面的对立随着姚明在博鳌论坛期间接受央视采访时的一句话而达到顶峰。在回答“为什么这么自信篮协一定会把CBA运营权交给中职联而不是他们自己成立的CBA联赛公司”时,姚明“十分硬气”地回应道:“我想他们还是需要有球队来参加比赛的吧。”
这句话当然可以有多种理解,你可以认为是一如既往的姚氏幽默,也可以理解为姚明在放狠话,甚至有人认为这是一种赤裸裸的威胁,认为姚明是在以18家球队退出CBA来威胁篮管中心甚至是体育总局。毕竟,将CBA运营权授权给CBA联赛公司是体育总局钦定的方案。
无论姚明说出这种话的初衷是什么,但因为这句话是在博鳌论坛央视会客厅这个超级平台上说出的,这句话造成的负面影响很快就超出了体育的范畴。这句带着威胁意味的狠话不仅让体育总局和篮管中心感到了强烈的冒犯感,甚至还让那些和体育总局同级别的其他部委看了笑话。一大偌大的部级单位居然被一个企业老总公开在电视里放话威胁,这恐怕是在共和国上都是绝无仅有的事情。
显然在这之后,姚明意识到了这句话的杀伤性。他此后在接受采访时更多强调中职联与篮协的合作意图,连一贯喜欢说的改革也被弱化成了改良二字。最终,在登门拜会篮协相关领导时,姚明也用“拥护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的CBA联赛改革方案,支持CBA公司的成立”(五点共识的第1条)、“愿意在中国篮协的领导和主导下推进改革进程”(五点共识的第2条)等字眼来弥补那句狠话造成的负面影响。
所以,五点共识的前两点看着是姚明在服软,但不过是姚明在为之前的狠话“还债”而已。他的服软能够及时缓和双方对立的情绪,消除体育总局和篮管中心的不快,毕竟,双方只有在缓和情绪后才能真正展开合作。但千万不要误以为姚明说了两句委婉的道歉话后就等于被篮协招安。中职联仍是个独立的公司,对CBA改革仍持有很多利益诉求。而篮协消气后才投桃报李,“认为中职联的成立对共同推进联赛改革具有积极的意义”(五点共识的第4条)。
明确CBA公司成立时间表就是大胜利
在简单“服软”消除了之前狠话的不良影响后,姚明马上以退为进,恳请篮协尽快拿出CBA公司成立的时间表。要知道,中职联公司成立的根本原因就是CBA管办分离缺乏明确时间表,前后拖了6年之久。
早在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就发布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其中就呼吁各个体育协会早日实现管办分离,但直到2014年初,体育总局才要求各个中心上报各自的管办分离方案。尽管随后国务院又发布了权威性更强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俗称“46号文”),但直到2016年1月初,篮管中心上报的CBA联赛管办分离文件才获批,并且这还是在姚明等18家球队投资人筹建中职联公司的“倒逼”背景下批准的,由此可见,体育总局对CBA管办分离的态度无疑有些暧昧。在1月初宣布CBA管办分离方案获批后,篮管中心又宣布筹建CBA联赛的前提是完成对CBA和NBL的资产评估,但直到现在,他们委托的华奥星空和北方产权交易所仍未拿出评估报告。所以,一切看起来,CBA联赛公司成立又要遥遥无期了,而这种情况一旦拖到明年与盈方的代理合同到期,CBA只能重新继续公开招标。届时握有优先续约权且掌握成熟商业资源的盈方无疑将继续是中标大热门,而姚明的中职联既无雄厚资本又无现成的商业资源,即使参加竞标恐怕也只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正是在预见到这种困境后,姚明才要求篮管中心给出CBA联赛公司成立时间表,而CBA公司成立后则有望让中职联中标的希望大增,最起码也能获得部分的商务运营权。要知道,体育总局批准的CBA联赛公司的股权架构中篮协占30%,20支球队占70%,这意味着中职联的18家公司共握有63%的股权。只要届时商务运营权交给CBA联赛公司,而联赛公司创立之初很可能无力独自运营,只能继续把运营权外包或者部分外包,在这种情况下,握有63%联赛公司股权的中职联才有机会分得一杯羹。
篮协最终在CBA联赛公司成立时间表上给出了明确答复,即“同意尽快拿出CBA公司成立的时间表,并计划在4月下旬召开的CBA联赛委员会会议暨CBA联赛投资人会议上成立CBA公司筹备组,在新赛季开始前完成公司组建等事宜,以不影响CBA联赛改革后续相关工作的推进”(五点共识的第3条)。这个表态无疑是中职联谈判的一大胜利,一旦CBA公司真的在今年11月份成立,那么中职联的18家股东将有望拧成一股绳对一些重大问题进行表态,所以它也是五点共识中最具实质意义的部分。
篮协是否拥有一票否决权是今后谈判重点
虽然篮协确定将在3月下旬成立CBA公司筹备组,但筹备组的人员构成、CBA资产评估报告的评审流程、CBA公司的董事会席位分配、篮协在CBA公司重大问题上是否具备一票否决权……这些问题仍是接下来双方谈判的焦点所在。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体育总局批准的CBA管办分离方案中,篮协虽然在CBA公司中拟占30%股权,但分红时仅提取青少年发展基金和女子联赛发展基金部分,而该部分不会超过分红总额的10%。当然,篮协不会白白出让超过20%的分红利益,他们渴望借此置换的正是未来在CBA公司的一票否决权,即当涉及到修改公司章程和变更公司性质或公司解体等重大问题时,篮协可以独自拍板而无需理会股东投票结果。正是因为还有这么多焦点问题需要探讨,所以才有了五点共识的第5条——“双方同意就联赛改革等事宜建立常态沟通机制”。
此外,在即将于4月下旬成立的CBA筹备组的人员构成方面,篮协方面肯定是李金生牵头、联赛办公室主任张雄、中篮公司总经理袁文蔚等人具体负责,而筹备组能够给CBA球队几个席位无疑也是中职联公司眼下最关心的,而这个名额问题必须在CBA联赛委员会会议暨CBA联赛投资人会议举行前明确下来,所以“双方商定,下一次沟通时间暂定为4月19日”。
总之,中职联与篮协初次正式会面就达成了五点共识,这绝对算得上是个好消息。虽然眼下来看,这只是CBA改革迈出的一小步,但却注定成为CBA管办分离过程中的一大步。当然,姚明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中职联公司内部的人员架构,尽可能早日形成真正的合力。毕竟目前18家股东暂时只有5家球队真正出资认购了股权,剩余的13家球队仍在犹豫观望,其中一些人甚至还期盼着中职联公司能直接和CBA公司合并。在这种情况下,姚明既要想办法在内部聚合人心,又要和篮协不断沟通谈判,这注定是一个双线鏖战的漫长历程。但谁让姚明是上帝赐给中国最好的篮球使者呢?也许这就是他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