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2016年全国青年跳水冠军赛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竞体处,总政宣传部文体局训竞办:
2016年全国青年跳水冠军赛将于3月18日至3月24日在重庆市举行,根据各参赛单位推荐,经跳水技术委员会常委会讨论并报中心批准,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仲裁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
主任:周继红(游泳中心)
成员:李军(游泳中心)、余俭(北京)
(二)技术代表:耿 涛(山东)
(三)调研员:张忠秋(体科所)、史惠国(上海)
(四)裁判员:
1、裁判长:蒋全新(重庆)
2、副裁判长:董莹(天津)、陈安平(山西)、杨小萍(海军)
3、点名裁判:
梅跃跃(北京)、肖 刚(河北)、董雨蒙(河北)、唐韶韵(上海)
张淑芳(上海)、节文燕(安徽)、林育毅(福建)、程吉佶(江西)
温 超(山东)、荣 园(山东)、谢玉蓓(江西)、杨 莹(湖北)
李伟杰(广东)、吴浩涛(广西)、甘为霖(四川)、任 佳(陕西)
4、随队裁判:
聂 超(北京)、王 鑫(天津)、汪 皓(天津)、杨 阔(山西)
许国君(江苏)、冯 康(江苏)、周欣雅(安徽)、林祥民(福建)
王子怡(河南)、韩 丹(湖北)、蒋佳冀(湖南)、陈雅婷(湖南)
李蓉娟(广东)、李 尧(广西)、焦楚云(重庆)、李 莎(四川)
王 亮(陕西)、杨玉梅(海军)
上述仲裁委员会委员、技术代表、调研员和点名裁判员的往返旅费、当地食宿费用由组委会负担,其中差旅费按火车硬卧票或高铁二等座的实际价格报销,超出部分由其所在单位负担。随队裁判员的往返旅费由其所在单位负担,当地食宿费用由组委会负担。
二、报到
(一)报到地点
官员、裁判员酒店:
南方花园酒店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南方花园科园四路193号
(二)报到时间
请裁判长、副裁判长和计算机人员于2016年3月14日报到,仲裁委员会委员、技术代表、裁判员、参加裁判员培训班人员和各参赛队于3月15日报到,调研人员于3月16日报到。
(三)请于3月4日前认真填写“接送站联系表”(见附件),告知抵达的日期、车次以便安排接站。
接待联系人: 赵久丹,
电话:023-68055128/15922638015,传真:023-68055128
邮箱:54279604@qq.com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