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初,一桩“刘健案”震惊了整个中国足坛。经过旷日持久的诉讼,最终以刘健获准自由身、原东家青岛中能败诉。然而,纷繁复杂的“刘健案”并未因此而终结。今天上午,足协再度审理“刘健案”,让这桩已经沉寂了近一年的官司再度发酵。
自去年中国足协判定中能败诉后,中能方面一直没有放弃上诉的努力。2013年9月4日,足协仲裁委接受了中能的上诉请求,并定于今日开庭审理。据了解,中能始终坚持刘健在转会的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要求刘健进行经济赔偿,理由是刘健在去年的足协仲裁时,只承认签过2011、2012版合同,刻意回避了2010版合同;而在中能看来,2011、2012版合同只是当赛季薪资调整的“补充协议”,并未向足协提出书面变更,因此按照足协规定,仍应当以2010版合同为准。
那么,刘健为什么会对2010版合同避而不谈呢?原来,2010版合同的有效期要到2014年12月,根据这份合同,刘健不可能在2013赛季结束后就获得自由身,更不可能加盟相关俱乐部。因此,中能这一次反诉刘健违约,可谓是“有备而来”。除了刘健,中能还准备连带起诉相关俱乐部,理由是该俱乐部私下接触刘健,并教唆球员公开合同,甚至在仲裁期间为刘健办理了所谓“转会证明”,这一切都严重违反了行业规则。
看得出,尽管足协去年就已经做出了仲裁决定,但“刘健案”并未因此而获得一个完满的解决。今年,随着国家正式出台《中国足球改革整体方案》,对规范球员合同、规范转会市场秩序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在目前的大环境下,足协能否妥善处理“刘健案”、给公众一个满意的答复,无疑会对中国职业足球未来的行业规范产生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