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来了?校园足球仍存2大瓶颈 培养费分配是大难题
2014年7月,教育部颁布《中国青少年校园足球2015至2025年发展规划纲要》,提出从2014年起建立健全小学、初中、高中和大学四级足球联赛机制,通过招生考试政策疏通足球人才成长通道,源源不断培养优秀足球后备人才。加上段刘愚这位校园足球的“草根英雄”被鲁能天价买走,校园足球是否即将迎来一个新的春天?
在此之前,国内的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由体育主管部门主导。而此次改革,也意味着教育部门从体育部门手中接过了校园足球活动的管理大权。然而,校园足球发展面临的诸多困难恐怕并非教育部一朝一夕可以解决的。最突出的问题,是师资短缺与场地匮乏。
名师出高徒,优秀的足球老师对于球员的启蒙学习至关重要。但中小学体育老师基本都是从师范或体育院校科班出身,但不一定专业学习足球,很多人以前是学体操、练田径或者打网球的。足球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运动,足球老师连颠球、带球这些基本技巧都不会,再去教孩子踢球,岂不贻笑大方?然而现实就是总开“黑色幽默”。一些地方试图通过教练培训班的方式,培训提高体育老师的足球水平,让专业教练向体育老师传授足球教学方法。但已过成年的体育老师们早已过了学习的敏感期,而且这也让本已背负繁重教学任务的体育老师增加了额外的工作压力,学习积极性不高,学习效果差强人意。
球场等硬件设施匮乏是校园足球发展的另一个瓶颈。球队参加校园足球联赛需要球场等硬件条件,但在城市中,高楼大厦蚕食着一片片的绿地,学校很难给孩子找到一块可以踢球的场地。这当中,有各种利益关系的冲突,如何解决恐怕需要教育部费些功夫。
从学生与家长角度看,显然更加关心踢球的出路问题。但现实令家长难以放心让孩子去踢球。从2014年开始,包括像北大在内的“985”、“211”高校不再招收足球特长生,与此同时,其他体育特长生依然接收。这无疑意味着学生踢球的出路更加狭窄。去年就有一名前广州U-15足球队员写下长达36000余字的万言书《一个前广州U-15少年足球队员眼中的中国足球青训》,疾呼“足球与学业希望不必二选一!”对于那些志在进入职业俱乐部的学生来说,俱乐部在选拔球员时,往往更倾向选拔自身培养的球员。而且职业俱乐部在师资专业度、硬件设施、球员规划以及监管等方面也都比校园足球更有优势。
即使是那些被俱乐部挑中买走的球员,身价也普遍低廉。在段刘愚之前,国内同类型球员的转会费最高记录仅为李明加盟恒大的15万元。万达集团曾经分批从深圳足协买走17名小球员,带到国外进行培养,为每个孩子的支付培训费仅为5万元。“这简直就跟白给一样,对于培养球员的原单位来说,根本起不到任何鼓励的作用。”一位深圳足协的工作人员说道。
其实,在《中国足球协会球员身份及转会暂行规定》中,对青少年球员的培训费有较为明确的规定,中超俱乐部引进青少年球员向培养单位支付的为5万元/年,中甲为3万元/年,中乙为1万元/年。按照《规定》,一个球员从8岁成长到16岁,若被中超和中甲俱乐部挖走,需要俱乐部付出的培养费至少也应有20-40万元。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很多俱乐部支付的培养费却远远低于这个数字,目前各地区体育部门的全运主导战略显然是原因之一。特别是在一些职业足球并不发达的西部省份,俱乐部往往以“委托培养”的模式引入球员——即球员虽然转会到俱乐部,但在全运会时仍代表原籍参赛。这种利益“交换”甚至催生了一些“零身价”转会,这无论对年轻球员的培养单位和教练来说,都难言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