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体育9月16日报道:
北京时间9月16日,中国足协在其官网上发布了《关于刘健与青岛中能俱乐部工作合同纠纷的情况通告》。在《通告》中足协表示,刘健合同第一页的签名与后2-5页的不相同,而对于无中生有、混淆视听甚至恶意中伤的言行,足协表示当事人应当自行承担责任,足协也会保留继续调查和处理的权利。
可以说,刘健的“转会风波”在本赛季中超伊始就一直堪称一场“闹剧”,直到今年4月11日,中国足协对刘健“转会纠纷”作出仲裁,正式确认刘健为自由球员。广州恒大官方随即宣布,刘健正式完成报名注册。不过当时对于足协的仲裁结果,中能方面表示,仍认为刘健合同真实有效,并表示俱乐部仍在继续等待中国足协仲裁结果。
8月14日,中国足协正式就刘建转会案对青岛中能俱乐部做出了扣7分、罚款40万的处罚。对此,青岛中能还专门在北京召开发布会,表示对于此案的一些严重问题,中能俱乐部希望通过行业法规公平公正解决。
由于此事产生了广泛的关注,针对外界的种种质疑,中国足协在今天发布的通告中,首先对于审理整个刘健与青岛中能俱乐部工作合同纠纷一事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从2014年1月6日,刘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到2月18日第一次开庭审理,以及这个过程中仲裁庭曾经向中能方面发出了《鉴定事项通知书》,对鉴定要求及不提供样本的责任后果进行了释明。此外在通告中,足协还将中能方面在仲裁庭再三释明的情况下,仍然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其他鉴定样本提供这些细节都公之于众。
中国足协在通告中表示,仲裁庭依据《司法鉴定意见书》的鉴定结论以及双方的主张和抗辩,最终根据诸多证据以及关于刘健签名字迹的疑点,公布刘健合同笔迹鉴定结果:第一页与后四页不是同一人书写。并且最终进行了仲裁,裁定刘健为自由身。
中国足协还在通告中表示,足协依据中能俱乐部和刘健分别提交的投诉报告以及从仲裁案件中了解到的情况,启动了违纪调查和处理工作。通过调查,并最终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对青岛中能俱乐部进行了处罚。
此外,在通告中,中国足协还提出了四点说明,对于“关于仲裁庭的组成和裁决书的制作问题”、“关于司法鉴定机构的选择问题”、“关于2010版备案合同改动问题”以及“关于纪律处罚的生效问题”都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在通告的最后,中国足协表示希望当事人尊重事实,客观理性的反应问题,不要发表不负责的言论和采取不理智的行为,对于无中生有、混淆视听甚至恶意中伤的言行,当事人应当自行承担责任,中国足协保留继续调查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