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杰里·克劳斯第一次因为公牛工作的事儿给我打电话了。三年前,在斯坦·阿尔贝克担任主教练期间,杰里就邀请我参加过助理教练的面试。那时我还在波多黎各执教,抵达芝加哥时,我留了一脸大胡子,穿得颇具热带风情。我戴着一顶厄瓜多尔草帽,帽子上还有一根蓝色的鹦鹉羽毛——在海岛上,这是既时尚又实用的打扮。阿尔贝克瞅了我一眼,立刻动用了他的否决权。此前杰里已经拒绝了阿尔贝克的助教第一人选,所以斯坦的否决也许只是报复。不管怎样,我没能得到那份工作。
这一次,克劳斯建议我刮掉胡子,打好领带,穿上一件运动夹克。公牛的新任主教练是道格·科林斯,当他是费城76人的明星后卫时,我和他还在场上做过对手。一见面,我和道格彼此就找到了感觉。和杰里吃完晚饭回酒店的路上,道格说,他在寻找一个拿过总冠军、能够对球员起到激励作用的人。两天后,杰里给了我一份助理教练的工作,还给了我一个时尚建议。他说,下一次回到芝加哥时,带上你的总冠军戒指。
那时的公牛,是一支将要迎来突破的球队。球队里的明星,毫无疑问是迈克尔·乔丹,他在前一年迎来了大爆发,实力依然超越众人。乔丹不仅以场均37.1分赢下了联盟得分王,他还不断挑战人类生理极限,在空中做出令人叹为观止的技术动作。我知道的唯一接近迈克尔弹跳能力的球员,是朱利叶斯·欧文,但J博士却没有乔丹那种非凡的活力。假如迈克尔在前一天晚上打出了漂亮的比赛,他能在后一天打出更漂亮的比赛,再过两天,他同样还能接着打出令人惊叹的表现。
公牛最大的对手,是底特律活塞,他们是一支凶悍、讲究身体对抗的球队,他们自豪地将自己称为“坏孩子”。在控球后卫伊赛亚·托马斯的带领下,活塞总在寻找打架的机会,他们的阵容里也有不少好斗的球员,包括比尔·兰比尔、里克·马洪、丹尼斯·罗德曼和约翰·萨利。我到芝加哥的第一个赛季没过多久,马洪和公牛的奥克利之间就爆发了冲突,最后演变成了大混战。道格·科林斯冲进场内,想平息事态,结果被摔到了技术台上。约翰尼·巴赫也在劝架的过程中扭伤了手腕。事后,伊赛亚·托马斯洋洋得意地宣称,活塞是“最后一支留着角斗士血液的球队”。
活塞是一支狡猾而老辣的球队,他们尤其善于利用对手的弱点。放到公牛身上,这意味着活塞会利用身体冲撞和暗地里的小动作让年轻而缺少经验的球员失去理智。但这种伎俩在乔丹身上没有效果,因为他不是一个会被轻易吓倒的人。为了限制乔丹,活塞主教练查克·戴利发明名为“乔丹法则”的战术。无论何时,只要乔丹持球,就会有多名球员上来包夹防守,好消耗乔丹的体能。乔丹的抗压能力极强,他经常能在两三名球员的高压防守下命中投篮。但活塞的这个战术却很有效果——在初期是这样的,因为公牛在进攻上没有太多选择。
在第一个赛季的训练营期间,我向科林斯表示,我认为乔丹一个人做得太多了,他应该效仿“魔术师”约翰逊和拉里·伯德与队友互动的方式,把球队转变为一个真正的集体。我还用里德·霍茨曼常说的一句话作为佐证:“能让队友变得更好,才是球星真正的标志。”
“这很棒啊,菲尔。”科林斯回答道,“你得告诉迈克尔这个建议。为什么不现在就告诉他呢?”
我犹豫了一下。“道格,我来公牛才一个月,我不觉得自己和迈克尔熟悉到我可以把里德教给我的东西告诉他的地步。”但科林斯坚持由我向乔丹解释什么是“巨星的标志”。
所以我去了媒体间,把正和记者聊天的乔丹叫了出来。这是我和乔丹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对话,我感到有些紧张。我对乔丹说,科林斯希望他能听听霍茨曼关于巨星的说法,随后,我复述了霍茨曼那句著名的论断。迈克尔打量了我几秒钟,说道:“好吧,谢谢。”然后他就走开了。
我不知道乔丹当时如何看待我说的那些话,但后来我了解到,他其实比别的球员更容易执教,因为他非常尊敬自己的大学教练迪恩·史密斯。为了赢得自己的第一座NBA总冠军奖杯,乔丹也愿意付出任何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