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体育2月18日报道:
北京时间2月18日,中国足协纪委会对足坛反赌扫黑中出现的违纪单位和个人进行了处罚,12个俱乐部和58个个人牵涉其中。其中山东鲁能俱乐部因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贿赂,被足协处以100万元罚款,但并未扣分。
这次足协公布的处罚中,申花和泰达最重,新赛季被扣除6个联赛积分,前者还被没收了2003年冠军奖杯。相比之下,鲁能的100万罚款则比较轻。此前有传闻称鲁能也将会受到罚分,甚至可能降级的处罚。不过足协方面表示,鲁能没有被查实的假球场次,因此只对鲁能进行罚款处理。
值得一提的是,这是鲁能第二次被足协处罚。2002年中国足坛黑哨事件中,收受贿赂的裁判交待出了行贿俱乐部,其中包括鲁能、申花、实德等。最终鲁能受到了足协80万元罚款,俱乐部老总也被处以严重警告。
足协本次处罚鲁能的依据是之前司法机关公布的案情,包括1999年两次送钱给张建强共40万,2006年向谢亚龙送20万元感谢费,送南勇30万,以及向周伟新、陆俊两名裁判送钱。虽然鲁能没有直接参与打假球,但毕竟是为了不正当利益进行行贿,因此被足协处以100万罚款。
足协公告如下:
各会员协会、各足球俱乐部:
根据有关司法机关认定的事实,山东鲁能泰山足球俱乐部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有关人员财物,使其违反中国足球协会规定,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四十九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
对山东鲁能泰山足球俱乐部罚款人民币100 万元。
上述罚款应按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规定执行。
望各会员协会、各足球俱乐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维护公平竞争的赛场环境,为重塑中国足球形象,促进中国足球的健康发展而共同努力。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主任: 王小平
2013 年2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