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国足协对3日在武汉举行的全国女子足球U-18联赛决赛阶段比赛中,涉嫌打架的北京队以及河南队8名队员予以重罚,其中5人被停赛一年。女足部主任张健强说:“这是在特定时期按照上限做出的处罚,而事发过程远不像媒体曝光的那样严重。”
京豫两队八人受重罚
女足青年联赛中发生群殴事件,被曝光之后引起了不小波澜。昨天,中国足协对此事做出官方解释:2008年7月3日在武汉举行的全国女子足球U-18联赛决赛第四轮比赛中,当北京女足与河南女足的比赛进行到上半时27分钟时,北京女足31号运动员迟梦洁与河南女足12号运动员李柯发生争执并相互追打,引发两队球员之间的斗殴,导致比赛中断3分钟,在场内外造成了恶劣影响。
中国足协新闻发言人董华表示,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依照相关准则和处理办法做出了如下决定:停止北京女足运动员迟梦洁、夏婷婷、丁新,河南女足运动员李柯、曾庆庆参加中国足协举办的足球比赛一年;停止北京女足运动员庞博、岳博乐,河南女足运动员张参加2008年下半年中国足协举办的足球比赛。同时还对两队主教练以及俱乐部提出全国通报批评。
事发过程被过分渲染
“这是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根据从严从重原则依据上限做出的处罚决定。”事发后第一时间赶往武汉调查情况的张健强说,“在观看了录像带以及向足协官员了解了相关情况后,我可以负责任地表示,比赛中双方队员确实发生了冲突,但并非像报道的那样严重。”
“第一,参与人数并非40人之多;第二,持续时间也没有那么长;第三,有关杨一民以及双方主教练的描述更是杜撰。”张健强说,“事发当天,赛区就要求当事人以及相关责任人做出了口头以及书面检查,我也看到了相关文字,双方的认错态度非常好。不过经过赛区委员会以及相关部门的调查,我们还是将处理意见上交给了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由于这件事情发生在备战奥运会的非常时期,我们还是做出了比较重的处罚决定,目前当事人都表示认错并接受处罚。当地足协和俱乐部也对此高度重视,明确表示要整顿作风,严肃纪律。”
(本文来源:北京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