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金牌=免罪金牌? 郭晶晶完胜奥沙利文

2008-04-26 11:50:37 来源: 竞报  作者:李岩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   奥沙利文完败给郭晶晶的两点是:第一,他不在中国;第二,单杆147不是奥运金牌。

一味指责我们的体育机构不注重培养运动员的公共关系技能,势必会铸成冤案。早在1955年初,刚刚成立一年有余的中国国家体操队即将赴莫斯科斯大林体育学院深造,队员临行前的一项重要准备工作就是学跳交谊舞,以便入乡随俗。

从跳水池走进发布厅的郭晶晶,想必是没有做好“入厅随俗”的打算。实际上,我宁愿相信“水立方”见证的那次“耍大牌”事件,作为亚军的女主角,主观上并无要凸显一线巨星风范的意识。郭晶晶甚至只是在努力让自己用一种轻松、幽默和调侃的方式给媒体镜头中的自己加分。无奈结果叫人遗憾,在尺度上的拿捏,跳水一姐远不如田径一哥刘翔。这有点像足球后卫在处理一个简单来球时本想在动作上耍个帅,结果心到脚没到,被人家前锋抢断一脚破门,活丑。

两个月间,总局宣传司已就此事向媒体表态两次,而当事人依然选择沉默。她的沉默不是没有道理。郭晶晶不是韩寒,她只擅水仗,不擅嘴仗,打破沉默多半落个越描越黑。还有一个关键点是,只要她在8月份的奥运会上拿下金牌,自然就可以瞬间扭转负面形象。

奥运金牌可以成为运动场外一切事端的免罪金牌,这个结论荒诞可笑。但在中国,它又足够站得住脚。

台球“火箭”奥沙利文一定把郭晶晶羡慕得无以复加。一年前丁俊晖在球桌前泪闸大开,他的真情劝慰立刻把自己变得比NBA的火箭还受中国球迷欢迎。但上个月神经错乱的“粗口门”,他又将自己彻底颠覆。以后不论打出多少杆147,他恐怕都别想在中国亮相了。奥沙利文完败给郭晶晶的两点是:第一,他不在中国;第二,单杆147不是奥运金牌。

都说文体不分家,但文体最分家的地方想必就是体育明星和娱乐明星对媒体的态度。前者不如后者有镜头感,一方面因为后者的本职就要求在镜头感方面下足工夫。

其实我们不是不重视运动员的公关技能培养,我们只是太过重视竞技技能的培养了。运动员当然不会排斥让自己在媒体面前的表现力更胜一筹,但效果更加无敌的免罪金牌显然吸引力更大。 (本文来源:竞报 作者:李岩) 女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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