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奥星空北京3月31日电 (记者 康少寒)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近日对申雪/赵宏博诉经纪人罗智诚汽车所有权纠纷案正式宣判。判决要求申雪/赵宏博配合罗智诚共同将所购车辆过户到罗智诚名下,车辆剩余贷款由罗智诚负责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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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对判决结果不服,被告罗智诚已在自己的博客中专门撰文,表示将就此案继续上诉。而申雪/赵宏博的律师听到这一消息的第一反应就是:炒作!并表示,“既然他们想炒作,由他们去好了!”
罗智诚在题名《申雪/赵宏博汽车案判决,令我百思不解! 》的博客中称,“面对这份判决书,我个人甚感疑惑。就汽车案,原告申雪/赵宏博的第一次诉讼请求是:被告长期占用原告的车辆,多次催还未果,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归还车辆。在第一次开庭时,我的律师提交了我和申雪/赵宏博当初私下订立的合同文本。后来赵宏博在自己的博客和官网也都承认了协议的真实性。而在案件审理途中,原告突然撤诉,并重新起诉,要求我将车辆过户,今日(3月27日)海淀法院下达了令我们百思不得其解的判决书。”
罗智诚还在博客里说,“正因为申雪/赵宏博是名人,所以他们就更应该讲明事情的真实。如果他们不是世界冠军,没有影响力,谁又会在乎他们所说的每句话?又怎么会有那么多人认为他们说的就一定是事实真相?凭什么断定他们就没有错,而是经纪人的错呢?。”
对于宣判结果,罗智诚的代理律师也认为在适用法律和程序上存在这严重的错误,并提出了两点理由:首先,申雪/赵宏博与罗智诚之间对车辆过户的时间有明确的书面约定,及:只有在罗智诚还完车辆的全部贷款以后车辆才过户到罗智诚名下。现法院在缺少法律和行政规定就推翻双方当事人之间自愿订立的合同文本,显然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其次,在本案件中,因为是按揭贷款买车,银行是债权人和抵押权人,申雪/赵宏博是债务人和抵押人,现法院在没有经过银行的同意,就擅自变更履行债务的主体为罗智诚,我们不知道银行一旦得知此事会有什么样的反应?鉴于此,罗智诚在博客最后表示,“当事人决定上诉。”
对于被告的上诉决定,申雪/赵宏博的代理律师于来宏今天接受华奥记者采访时表示早已知晓。“既然他们想继续炒作,由他们去好了!”于律师在电话里说。